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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上调?市房管局物业科:没发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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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自6月1日起房屋维修基金开始上调,现在缴纳可按现行征收标准帮业主办理房产证,并且以后不再补缴费用。这是不是真的?” 5月21日,记者接到了老街的理想业主周先生的求助电话。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2月份购买了十堰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老街的理想项目商品房,同年7月初收的房。今年5月20日,他在小区里看到十堰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贴的催缴办理房屋权属各项费用的通知,其中包括维修基金、契税及工本费等。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周先生疑虑的并不是缴费办证的事,而是该公司声称的6月1日维修基金要上调的信息。在其向小区物业公司咨询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业主的利益,公司现按现行标准提前收取;如果调整的话,公司会尽全力保证提前缴费的业主不再交钱。周先生说他也联系了部分业主,有的业主已经缴纳完毕,有的则正在准备钱,“能省点钱当然好,反正迟早都要交的。”
      与周先生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市民李先生,“我也在小区和售楼部看到了催缴办证费用的通知和具体说明,说明中称若因延迟缴费而增加的其他费用,公司将不承担责任。”李先生坦言,他虽然也想按时缴纳相关费用,以便能够及时拿到房产证,但开发商的这个举动让他不得不想弄个明白。
      针对老街的理想业主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老街的理想小区,在小区内看到了开发商在楼盘楼梯口张贴的缴费通知,通知中写道:“接房管局通知,房屋维修基金将于2008年6月1日上调,请各位业主速将办理房屋权属证各项费用,交到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记者随后咨询了市房管局物业科负责人蒋龙军,他明确回答记者说:“我们没有接到市政府颁发的调整维修基金收费标准的文件,更没有向市内任何一个开发商或是物业公司发出此类通知。”
      那么,十堰市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到的通知从何而来?记者当即以咨询者身份致电通知中留下的咨询电话8492200,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记者问“房屋维修基金真的要上调吗?”“是的。”“消息从何而来?”“我们接到了房管局的通知。”当记者说房管局物业科负责人曾明确答复并没有这回事时,该工作人员说:“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你去问一下负责这件事的李经理。”记者随即拨通了这位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在首先质疑了房屋维修基金6月1日起价格上调的消息后,并告诉对方房管局称没有向市内任何一家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发出过此类通知。对此,李姓经理直接回答说:“我们接到的是内部信息。”当记者进一步要求能不能查看具体文件时,该负责人称:“我们说的你信不信是你的事,交不交也是你们业主自愿,现在有很多业主已经交了,你要是不交的话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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