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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将给房屋租赁上“纲”让租赁双方有“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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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新消息  市房产交易所日前完成了对门面出租房屋登记清理工作。据介绍,下一步将集中开展“房屋租赁证”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推广,切实加强对租赁房屋的管理。
    据介绍,目前十堰的租赁市场还处于混乱状态,私自开设门面房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门面房反复出租,都难以找到主人。同时,很少有人主动办理“房屋租赁证”等等,这些都不利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虽然房屋出租多属于私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但是如果出现某些交易双方无法自行跨越(或自然了解)的困难因素,例如信息不对称或其他某种制度上的障碍,一方当事人无法了解对方的某些信息,例如房屋是否已经租给他人、是否存在债务上的负担等等。如果完全靠市场,由于市场自身的自律性还不是太高,存在欺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容易形成不对等的交易,可能承租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出租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护。
    目前随着人口流动迁徙越来越多,城市租赁市场也越来越大。所以,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由政府出面,以“房屋租赁证”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为依据,强制要求一方或双方承担某种义务,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秩序。
        (本网**撰稿  如要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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