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余华韵 通讯员 易必洪 报道:近日,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决定,取消某公司十政储出〔2009〕36号宗地的竞得人资格,给予该公司一次不良竞买行为记录在案,所交纳的200万元定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该公司其他违约责任权利等处罚。这是市国土资源局针对一些竞得人一边拖欠地价款并闲置土地、一边购买土地进行投机的行为所采取的打击措施。
据了解,该宗地位于北京中路市行政中心对面,规划为居住兼行政办公用地,某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竞得后,未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应有义务,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