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今天的媒体上有两条关于房产税的新闻:一条是,上海*近已经上报了关于房产税的两套方案;一条是,重庆考虑只针对高档住房征税,并且已上报有关方案。(广州日报2010年6月9日重庆晨报2010年6月9日)
实际情况却是,虽然关于“房产税改革”雷声隆隆,但至今不见“下雨”。而上海和重庆上报房产税方案的新闻,又让人产生了两点猜测:**,房产税不是全国统一税制,各个省市区可有不同政策。第二,各省市区房产税出台的程序,就是由地方上报方案,国务院批准后就可以执行。
如果上面两点猜测得到肯定的回答,则我们就有一个要求:请把方案在媒体公开,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先一睹尊容。一是人民有这个权利,他们应该参与立法,政府应该听取他们的意见;二是法律有要求。立法要体现人民的意志,这是《立法法》的规定。人民参与立法的好处是,既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又可以集中人民的智慧。现在,上海和重庆的方案并没有向群众征求意见,就报上去了。这样越过群众的方案一旦与群众见面,很可能会有问题。
房产税牵涉不同群体的利益,普通民众会因住房拥有和购买情况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态度,尤其需要广泛民主、充分博弈。然而,到现在为止,我们并不知道上海和重庆上报的方案中都说了啥。就以征税对象为例,上海的“老人老办法”,和“新房和老房都征税”,就体现了不同的指导思想,而重庆对价格高于市场均价3倍的“高价房”收取1%房产税又是一种不同的思路。各种方案有什么优劣,执行中有什么矛盾,都不是靠几个诸葛亮闭门造车所能搞定的。
所以,请上海、重庆把上报的房产税征收方案放到阳光下晒一晒。更重要的是,一切法规、政策出台听取群众意见,应该成为政府官员的习惯,成为工作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