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婧 报道:昨从市物价局十堰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听证会上获悉,我市拟将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下调10%,廉租房物业费政府再补贴45%。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举办降价听证会,且对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标准实行听证制,在全国也属罕见。
会上,来自市人大、政协的行评监督员,财政、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物业公司经营者,业主及相关专家代表分别发言,表达了对保障性住房物业收费的看法和想法。
记者了解到,我市现已建成的保障性住宅小区,都是按照相关部门规划要求建设的。小区设有中心景观及绿化带,配有电梯、泵房、监控、消防及变电等硬件设施。由于小区配套设施档次较高,需专业的物业公司实施管理,物业成本也相对较高。而服务对象属低收入弱势群体,按正常定价住户难以承受,为缓解这一矛盾,使政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现场多方代表都发言表示支持适度降低收费标准。
经听证会各方代表讨论、研究,制定出初步的城区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即按照房管部门评定等级核定的物业收费标准基础上,经济适用房住户,下调10%;廉租房住户,在核定的具体收费标准基础上,政府再从财政专款或收取的廉租房租金中补贴45%。
记者请专业人士算了一笔细账:如果执行此方案,以目前城区一级多层住宅的物业费用每平方米0.5元为准,一户经济适用房用户,物业费用下调10%后为每平方米0.45元,按每户75平方米计算,每年可减轻负担45元;一户廉租房用户,下降10%后为每平方米0.45元,按每户50平方米计算,每年可减轻负担30元,加上政府补贴45%即每年120元,共计每年可减轻负担150元。
市物价局副局长许曙光表示,会后将把各位代表的发言整理,为政府决策提供完善合理的参考方案。待政府审批后,将尽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