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秦楚网 记者 闵波 特约记者 陈敬明)报道:记者今日上午从市交警部门获悉,城区主次干道(含人行道、背街小巷)一切机动车辆即日起禁止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上午9时许,记者在东岳路看到,交警机动大队民警正在对东岳路路边及人行道上乱停车辆进行整治,十几辆轿车由于乱停放被交警贴了罚单。记者注意到,一辆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警车也没有幸免。在金地广场旁,一辆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涉嫌套牌轿车被交警拖走。据交警介绍,过去对套牌车*高可罚款2000元,从今日开始将*高罚5000元,拘留15天。交警表示,此车如果查实是套牌车,将是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我市查出的**辆套牌车,司机或将被罚5000元,拘留15天。
10时左右,记者在车城路看到,交警正在对沿街的商铺发放《关于规范十堰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并与商铺老板签订道路交通共同管理责任书。在贵州路,交警三大队的民警正在马路边划停车泊位。
据交警部门介绍,为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市三城联创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十堰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通告》规定,人行道和背街小巷机动车停放秩序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城建监察支队配合。昨日,交警部门出动240余名警力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宣传,今日起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含人行道、背街小巷)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允许停放路段,必须依次、有序在准停区同向整齐停放。所查违规停放车辆将一次罚款100元,扣2分。另外,城区主、次干道严禁人力板车、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三轮汽车等在7:00--20:00时间上路通行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