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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新年督阵 房价控制目标“不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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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房网讯 (中国经营报) 岁末年初,作为房地产调控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开始督阵地方政府制定2012年的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

此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住建部已经确定了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全面口径。其中,对于2011年各地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的评估,是会议的重要内容。

对于未能达标的城市,住建部已经要求其所在省级政府向国务院直接说明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在地方政府面对“楼市冷遇”而对调控政策落实开始踌躇之时,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制定2012年的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并进行考核,以此确保地方政府落实中央楼市调控政策的力度。

达标“考核”

记者了解到,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召开前,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对2011年稳定房价工作进行总结,并已将总结情况上报至住建部进行汇总。按照目前的工作流程,住建部将对未能完成“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名单,上报国务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1)1号文件的要求,未达到年初公布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城市的所在省,要向国务院汇报并解释未达标的原因,这个精神已经传达给了地方政府。”2011年12月29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记者表示。

山东、江苏、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员亦向本报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他们表示,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也对与会的地方政府分管官员传达了这一精神,并将这项工作的截止日期划定在了2012年1月——在龙年春节之前,未达标地方政府必须向国务院做出解释。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办公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提出八条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措施,其中**条就是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前述住建部官员告诉记者,2011年全年,全国共657个城市按要求公布了年度房价控制目标,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提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的目标;厦门、南京、成都等城市均提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明显低于全市当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姜伟新说,“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地方基本实现了2011年年初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至于未达标城市的具体名单,在该次会议上住建部未正式公布。

目标“不退场”

“如果不出意外,各地方政府在2012年仍然要制定并公布当年度的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2011年12月28日晚,一位进京参加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的城乡建设系统官员向记者表示,在该次会议上,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达了相关的意思,“但没有*终形成纸面文件或通知”。

中国房地产学会会长陈国强告诉记者,由于从2011年11月开始,全国主要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下行,特别是北京等特大型城市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首次出现同比下降态势。“不少地方政府开始有不再出台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的想法。”

然而,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实际上更多的是一种工作方式。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告诉记者,2011年之所以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公布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实际上是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省级政府负总责,地市级政府负责落实”的要求,在房价控制目标的背后,所连带的是包括限购等一系列调控手段在内的综合性政策。

“房价控制目标是能够具体落实到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层面的。”前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专家称,2011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监察部把稳定房价工作纳入对各地督查和问责范围,“监察部可以按照制订、上报、公布的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进行比照,对不落实的进行问责甚至处分,一旦没有了这个指标,实际上是少了抓手。”他说。

虽然对于地方政府出台2012年城市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前述住建部官员未予明确表态,但是他向本报记者表示,2011年北京市政府出台并公布、实现的“稳中有降”目标,得到了住建部以及房地产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各组成部委主要负责人的高度认可。

2011年,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要参考三项因素——城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和当地居民购房支付能力。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记者,2012年的房价控制目标,依旧要根据这三项目标制定。

地方政府“踌躇”

真正对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敏感的,是已经饱受房地产市场遇冷之苦将近一年的地方政府。而这也恰是2012年地方落实中央政府楼市调控政策的口径所在。因此,房价控制目标“兹事体大”。

实际上,与房地产热点城市房价控制目标所直接连带的,便是限购政策。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情况,在有切实可行的替代性政策出台前,限购政策退出或者放松没有任何可能。

记者了解到,姜伟新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强调,2012年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严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合理控制房地产信贷总规模,保持个人购房贷款均衡投放。

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城乡建设厅的官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地方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中*为核心的仍是“限购”政策,因为这一政策直接锁定了市场需求的总量,从而对成交价格进行抑制。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27日,北京年内新建住宅总套数为89421套,预计全年新建住宅签约率在9万套左右,同比2010年的11.1万套下调幅度达到了18%,而同比2009年的17.9万套下调幅度更是达到了51.7%——是限购威力的体现。

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普遍关心的是,增量市场需求何来。姜伟新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表示,在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要支持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优先保证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一定要体现优惠政策。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堵塞“阴阳合同”导致的税收漏洞。

这多少还让地方政府看到了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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