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记者 闵波 报道:12月31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十堰小学初中定于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放寒假,高中定于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放寒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上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2天入学报名)。
通知要求,放假前,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组织一次假期安全教育,做好中小学生寒假安全工作;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舍、体育设施及其它各类建筑、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加强与留守学生家长的沟通衔接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校要与有关方面一起落实救助措施,防止下学期学生流失;各校在开学前要制定好新学期的各项工作计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新学期顺利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