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野人谷镇财政所干部陈某某清明节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人民法院青峰法庭负责人许某清明节假日期间违规批准使用执法执勤车辆,受到警告处分……”
日前,房县纪委对该县2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案件进行公开通报。这两起案件,均是该县纪委运用公安机关 “天眼系统”查获的。为创新监督执纪问责方式方法,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积极运用四类信息化系统,打好监督执纪问责 “信息战”。
该县借助公安机关 “天眼系统”、高速运管部门监控系统、学校门禁拍照系统,监控公车私用问题;借助税务部门发票管理系统,深挖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高档消费娱乐等问题;借助公安机关人口登记系统、组织部门干部信息系统,甄别 “问题干部”;借助 “大数据”系统,锁定基层干部在惠民政策落实领域贪污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方面问题。
为充分发挥大数据时代的 “信息化”优势,该县纪委积极与县公安、税务、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对接,构建以四类信息化系统为主的监督平台,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资源共享对接,搜集案源线索。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共与有关部门共享信息资源2000余条,目前已初步摸排有价值的问题线索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