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十堰市公安交管局昨日发布通告,称9月10日至10月30日,该局将对城区人民路、北京路等28条主次干道开展交通秩序严管月活动,重点将严查超速、超员、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五大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为切实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市公安交管局决定,9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十堰城区部署开展交通秩序严管月活动。
据悉,此次严管的主次干道共28条,分别是:人民路、北京路、天津路、车城西路、公园路、车站路、武当大道、东风大道、发展大道、白浪路、上海路、柳林路、江苏路、朝阳路、邮电街、汉江路、车城路、方山路、花果路、辽宁路、湖南路、镜潭路、凯旋大道、浙江路、东岳路、车城南路、中岳路、海口路等。
重点查处的行为有五大类: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主次干道背街里巷违法停车、车窗抛物、逆向行驶、不系安全带、乱鸣笛、轧线横穿、乱并线加塞等;严查严处摩托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轧线横穿、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严查严处非机动车和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越过停车线等待放行、逆向行驶、轧线横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严查严处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十堰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路段查处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从重从严处罚。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重点对驾驶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货运车辆违法载客,无证、超员、套牌、假牌、追逐竞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逆行、不按规定变道或加塞、轧越实线、不按规定调头、轧越导流线行驶,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市公安交管局将根据《 十堰市城区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实施办法》,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内容来源十堰晚报,转载须经十堰晚报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