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办公室、市发改委办公室、市公安局警令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中国银保监会十堰监管分局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日前联合出台《十堰市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到年底前专项整治我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据了解,此次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旨在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全面清理房地产中介机构,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此次整治重点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网信部门,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12月5日前,将符合从事房地产经纪、租赁业务备案条件的机构向社会公开。
此次将坚决依法取缔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并纳入十堰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进行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