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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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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发〔2021〕7号

市人民政府

批转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十房网讯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改委拟定的《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已经市五届人大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市发改委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疫后重振关键之年,做好2021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1%;外贸出口增长10%以上;使用外资增长15%;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8%;新增城镇就业3万人,再就业1.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及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

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奋力“争当标兵、走在前列、开创新局”,确保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2021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加快发展农业产业。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15万亩,总产16亿斤;生猪出栏150万头,存栏77万头;高标准农田17万亩,蔬菜基地40万亩,食用菌1.8亿棒。新建标准化基地5万亩,改造老基地10万亩,实施茶产业提档升级、竹产业发展和丹江库区柑桔产业振兴工程。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30家、家庭农场20家。持续打造“武当道茶”品牌,开发“两品一标”产品10个。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三产深度融合试点镇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

(二)统筹推进乡村建设。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完成2019年、2020年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任务。巩固农业面污综合治理试点成果。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新增清洁能源入户2000户,新建沼气工程1500立方米。巩固退捕禁捕成果,确保“禁渔令”落地生根。

(三)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颁证试点指导工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解决遗留问题。加强对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指导,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和仲裁队伍培训力度。

(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机制、政策、工作等方面有效衔接。全面开展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回头看”,及时补齐短板,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更高、成色更好。培育壮大带贫市场主体,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抓好稳岗就业和消费扶贫工作,确保群众稳定增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二、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优化汽车产业链,推进整车专用化战略,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促进零部件企业与整车企业协同发展,推进驰田智慧化新工厂、东风(十堰)底盘部件等项目。延长传统产业链,围绕食品饮料、现代冶金和化工、绿松石等产业,推进精深加工、产品升级和工艺改造。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支持东风装备、恒进感应等企业发展。推进两化融合,实施企业数字化工程,实现城区(含县城)重点区域5G连续覆盖,延伸至工业园区、乡镇驻地及主要景区。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运用。持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新增规上企业70家。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进创新强市建设,争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早日获批。积极搭建创新平台,推进中国工程科技十堰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支持湖北医药学院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化“双百”行动,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培育一批双创战略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培育科技型企业,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400家,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科技型企业1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达50亿元。确保我市科技创新水平位于全省第一方阵,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1%。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争创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试点,力争新增20个以上。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做大做强商贸服务业,加速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开工建设铁路专用线、公铁联运基地、仓储设施、铁路口岸等项目。打造省级以上电商示范企业、基地,加速培育电商品牌,参加第七届中国武汉国际电子商务暨“互联网+”产业博览会。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全力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力争全年接待游客1亿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00亿元。建成十堰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山泉溪舍森林康养基地,加快推进汉水九歌、欢乐世界建设,启动建设武当传统文化园、汽车文化产业园。新增2家4A级、8家3A级景区,力争创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家、生态旅游示范区2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2个。

(四)壮大新型产业集群,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狠抓县域龙头企业培育,“一县一业”壮大产业规模。支持各县集中建设新型产业示范园和产业集群,推进丹江口市水资源产品加工产业园、郧阳区香菇种植加工产业园、郧西县绿色板材加工产业园区、竹山县宝丰卫浴汽配产业园、竹溪县精细医药化工产业园、房县食品饮料和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等建设。

三、坚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一)推动长江(汉江)经济带发展。落实长江经济带十大战略性举措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十堰市实施方案》重大行动、工程和举措。加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办力度,确保按期销号交账。

(二)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巩固提升神定河、泗河水质,力争达到Ⅳ类。紧盯不稳定达标断面,确保水质稳定趋好。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控数据联网、船舶码头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小微水体治理等重点任务。抓好工地扬尘管控、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整治、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污染和“油路车”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管控。开展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土壤、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风险防控、治理修复,建立完善地下水污染监测系统。实施林长制,持续开展植树造林和裸露生态修复。

(三)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对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开展“回头看”,妥善化解企业遗留问题。实施工业节能诊断,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发展循环产业,确保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建成,推进伊克斯达废旧橡胶、湖北天钢循环产业园建设。持续开展绿色示范创建,支持郧阳区、郧西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和“两山”示范基地。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碳排放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制度落实。

四、强化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强项目谋划争取。围绕“十四五”规划送审、发布,开展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规划解读等活动,推进规划落细、项目落地。围绕长江(汉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战略,在基础设施、能源保障、物流枢纽、生态治理、绿色发展、社会民生等方面谋划争取项目。

(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9大领域、700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年度投资1000亿元以上的“971”计划。重点推进以十堰大数据中心等为代表的智慧十堰工程,以市新水厂、新经济产业园起步区等为代表的城镇功能提升工程,以十西高铁、十巫十淅高速、竹山通用机场为代表的综合交通工程,以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鄂坪调水等为代表的水利补短板工程,以500千伏汉水变、220千伏炉子沟变等为代表的能源安全保障工程,以正和车身、东风商用车动力总成改造等为代表的产业转型升级工程,以新希望郧阳区养殖、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等为代表的乡村振兴工程,以百二河生态修复、龙洞沟污水处理厂等为代表的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以汉江技师学院、太和医院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等为代表的社会民生工程。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十四五”重点产业规划,编制对外推介项目清单。开展项目集中签约、集中开工等活动,加大落地项目用工、融资等生产要素保障。开展节会招商、回归招商、以商招商等,组织参与中博会、鄂粤活动、楚商大会等活动,实施产业链招商和精准招商,新引进注册规模项目230个。

五、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推进流程再造、机制创新、信息共享等重点改革事项,打造“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城市”。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持续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度,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简化流程。探索建立综合许可制度。完善“首席服务官”服务机制,建立群众和企业诉求即办机制,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双千”活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难题。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举措,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加强中介机构监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力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排在全省前列。

(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统筹财政资源,完善金融体系,带动社会投资,支持引导产业发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理顺各级事权与支出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落实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加速资源整合,稳步推进十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转型发展和资产划转移交工作。推进“增存挂钩”,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

(三)深化开放强化协作。持续实施外贸“破零攻坚”行动,推广使用数字化贸易平台,深入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全覆盖工程,支持跨境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做好航空口岸基础性工作,推广运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升“大通关”质效。强化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持续做好北京十堰对口协作,加强重点产业对接,打造水源区生态环保示范区,建设“三区两园两院一中心”示范引领工程。打造医疗卫生援疆、教育援疆品牌。深化十堰与广西对口合作。

六、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推动就业创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全面实施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政策和“护航行动”“展翅行动”,引导城镇失业人员等其他各类人员以创业促就业。

(二)健全公共服务。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加快中职教育资源整合,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支持高校建设优质学科。打造区域性重大疫情救治网络。深入推进疾控体制机制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健康工作水平。推进东风技师学院新校区、太和医院西苑院区(市传染病医院)建设。

(三)完善社会保障。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持续化解金融、政府债务等风险。全力做好社会保障兜底,依法提高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落实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完善救助联动机制。加快市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达标率达100%,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实施全民参保,推进社保共享,完善医保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创文”成果,继续做好法治十堰、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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