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十自批前公示(2021)第144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明确湖北云燕投资有限公司“云燕农博园41#、42#楼”部分建筑使用性质的批前公示
十房网讯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拟对湖北云燕投资有限公司“云燕农博园41#、42#楼”部分建筑使用性质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湖北云燕投资有限公司“云燕农博园项目41#、42#楼”位于张湾区凯旋大道127号,项目已实施。现因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为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经市政府专题研究,明确项目内部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使用性质为成套住宅,其使用年限、转让、买卖(涉及各项税费)等情况与其他不动产登记要求相同,不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车位数量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变更。
依据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20]-05-005号),项目因内部建筑自遮挡有26套房屋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具体为41#楼1单元4号房2-4层,共3户;42#楼1单元4号房2-24层,共23户),现拟将此类房屋使用性质明确为“住宅”。要求开发企业预售时要明确告知购房户房屋日照情况,购房合同中要明确标明房屋日照不足情况。原大寒日日照1-2小时房屋参照执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2337号《不动产权证书》
3、湖北云燕投资有限公司“云燕农博园项目41#、42#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7-39号)
4、《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20]-05-005号)
5、湖北云燕投资有限公司“云燕农博园41#、42#楼《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模板
6、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城区部分小区内部日照不达标住宅历史遗留问题的纪要》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显示屏
2、项目现场:项目售楼部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项目现场公示须悬挂至房屋售罄。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苏晓霜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