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记者报道:记者7月2日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十堰今年公积金结息工作已经完成,共结付利息2.08亿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是个人公积金账户利息结算日,结息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且不分段计息,结息后利息自动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中。
今年我市公积金结息工作于6月30日顺利完成,全市共为5343个单位,25.93万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公积金利息2.08亿元,结息金额同比增长16.24%,平均每人获得利息收入801.41元,均已同步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市缴存职工可以登录十堰住房公积金官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十堰公积金APP查询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