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堰一大波涉及家属楼电梯加装、土地征收、道路开通、城市改造等等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利好消息接踵而来,小编为此专门整理了出来,看看跟你的生活有关吗?
项目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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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78号建设银行家属楼3单元加装电梯项目公示
项目概况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78号建设银行家属楼3单元加装电梯项目位于茅箭区五堰街办南街社区,申请在该小区3单元增设外部电梯一部,电梯高度28米,占地面积为4.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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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78号建设银行家属楼4单元加装电梯项目公示
项目概况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78号建设银行家属楼4单元加装电梯项目位于茅箭区五堰街办南街社区,申请在该小区4单元增设外部电梯一部,电梯高度28米,占地面积为4.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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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十堰市冠升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冠城美立方项目”部分建筑使用性质的批前公示
项目概况
冠城美立方项目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林荫大道,项目内部有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房屋。现因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为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经市政府专题研究,明确项目内部日照不足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性质为成套住宅,其使用年限、买卖、转让(涉及各项税费)等情况与其他不动产登记要求相同,不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车位数量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变更。
依据该项目《建设项目论证报告》(十规咨[2018]12-058号),项目因内部建筑自遮挡有275套房屋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具体为6号楼 1单元4号房2-30层,2单元2号房2-3层,2单元6号房2-31层,共61套;7号楼1单元2号房2-6层,1单元4号房2-30层,2单元5号房2-10层,2单元6号房2-31层,共73套;8号楼1单元2号房2-7层,1单元4号房2-30层,2单元5号房2-12层,2单元6号房2-31层,共76套;10号楼1号房1-3层,2号房1-3层,共6套;11号楼1单元5号房2层,2单元5号房2-11层,共11套;12号楼1单元5号房2-6层,2单元1号房2层,2单元5号房2-11层,共16套;13号楼1单元1号房2-18层,2单元3号房2层,共18套;14号楼1单元2号房2-8层,2单元5号房2-8层,共14套。 现拟将此类房屋使用性质明确为“成套住宅”。要求开发企业预售时要明确告知购房户房屋日照情况,购房合同中要明确标明房屋日照不足情况。原大寒日日照1-2小时房屋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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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湖北美盛置业有限公司
“美盛二期项目” 部分建筑使用性质的批前公示
项目概况
湖北美盛置业有限公司“美盛二期项目”位于上海路北侧,项目已建成,项目内部有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房屋。现因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为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经市政府专题研究,明确项目内部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使用性质为成套住宅,其使用年限、转让、买卖(涉及各项税费)等情况与其他不动产登记要求相同,不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车位数量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变更。
依据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18]07-026号),项目因内部建筑自遮挡有22套房屋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具体为2#楼1单元1号房2-7层,共6户;5#楼1单元1号房2-5层,共4户;7#楼1单元3号房2-4层,2单元3号房2-8层,共10户;13#楼1单元2号房2-3层,共2户),现拟将此类房屋使用性质明确为“成套住宅”。要求开发企业预售时要明确告知购房户房屋日照情况,购房合同中要明确标明房屋日照不足情况。原日照1~2小时房屋参照执行。
土地征收及其补偿方案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十开征启告〔2021〕02号
一、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地位于白浪街道办事处办方块村境内,西邻东风小康新工厂,东邻丹江口市六里坪镇。(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地现状情况
征地位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块村,征地总面积为2.8569公顷(合42.8535亩),其中:旱地0.9347公顷(合14.0205亩)、园地0.1393公顷(合2.0895亩)、林地1.6295公顷(合24.4425亩)、农村道路0.0259公顷(合0.3885亩)、坑塘水面0.0857公顷(合1.2855亩)、建设用地0.0418公顷(合0.6270亩)。
三、拟征地目的
为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拟征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拟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低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规定的白浪街道办事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方块村属Ⅰ类区域,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02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十政函〔2020〕80号文件规定,一般耕地3325元/亩,菜地5850元/亩,果园4800元/亩,茶园苗圃5400元/亩,精养鱼塘5850元/亩,林地3325元/亩。
3、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十堰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据实补偿。
五、拟征地安置方式
1、本次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采取货币安置。按照鄂政发〔2005〕11号文件规定,将土地补偿费的70%、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全额拨付给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剩余的30%留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门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兴办公益事业等。
2、根据鄂政发〔2014〕53号、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经实地调查,此次征收耕地未承包到户,被征地农民可暂不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
六、有关事项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土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并测算有关费用,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
2、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有关征地机构与拟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并保证有关费用足额落实到位。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等有关工作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4、对公告中有关事项进行咨询和解释的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0719-8311567。
特此公告。
郧阳路暨汉水九歌隧道正式通车
2021年8月8日上午8:28分,汉水郧阳路暨汉水九歌隧道通车仪式在郧阳路路口盛大举行。
郧阳路的通车,将进一步地升级汉水九歌的交通,居于汉水九歌,仅10分钟即可抵达万达、五堰、六堰等商圈,形成10分钟便利生活圈。
十堰城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启动,设计6万余户居民
8月8日,十堰东风中燃城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正式启动。该公司计划用一年半的时间,对城区涉及6万余户居民的老旧小区管网及67公里市政中压管道进行更新改造,该项目小区包括虹景小区、朝阳小区、热电厂小区、光明小区、21厂小区等,涉及辽宁路、武当大道、车城南路*车站路、东风大道、吉林路、白浪路、汉江路、广东路、人民路等路段,共涉及居民4300余户。
伴随着城市一大波民生利好消息传来,城市交通路网、生活服务设施配套逐步完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