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8日从市经信局了解到,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推进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市民在指定59家经销商网点,以旧换新购买120款指定乘用车车型(包括新能源乘用车),可以享受相关补贴。
根据规定:补贴期限内,持有湖北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乘用车,在市内指定经销商网点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老旧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且2021年9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起*2021年12月31日止。
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报废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5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资金3000元/辆。
转出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3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资金2000元/辆。
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