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楼市频现利好,多项“稳楼市”举措密集登场。利好接踵而来,政策力度*,新一波地产周期悄然而至,*的购房时机已经到来。
十堰商品房预售款须存入监管账户
加强预售款*金监管 扎实推进保交楼
日前,十堰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十堰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确保商品房预售*金用于项目建设,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凡在十堰城区(不含郧阳区,下同)办理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均应接受预售*金监管,商品房预售款项必须存入监管账户。从监管项目预售之日起满两个月的,预售*金进入监管账户的金额低于网签合同总金额的80%时,监管机构应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进入监管账户的*金交存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监管机构意见整改的,主管部门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细则明确重点监管*金不得挪作他用,企业逃避监管将依规处理等。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置业更安心。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持续卖房换新房,退个税政策,对于二手房买卖,购房者改善换新这类人群是极大的利好。自政策实施以来,十堰44人受益,共退还个人所得税29.8万元。
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
购房成本显著降低 激活市场购买力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节约利息支出 有利于扩大消费和*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 二套房不低于30%
降低首套房购买门槛 激活改善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九月迎来*置业红利期
楼市政策彻底宽松化让利于民
本次政策在全面降低各类城市购房门槛的同时,重点加大了对改善性需求的支持力度,充分体现对于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提振的导向,有助于减轻购房者负担,对于刺激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复苏有积极作用,各地将在因城施策原则下继续推进。本轮房地产支持政策全面发力后,将有效改善市场预期,对购房需求较强刺激作用,预计楼市将出现趋势性企稳*暖。老城芯·新记忆·学府尊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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