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政策新“王炸”!
近日,住建部发声
加快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收购扩围至县市!楼市去库存再次加速
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表示,各地要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划重点:
1、结合实际需求,自主决策、自愿参与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市县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
2、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
要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
3、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
要坚持规范实施,防范各类风险,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做到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要坚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
4、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切实加强领导力量,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
这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继5月17日房地产新政密集出台、6月7日国常会对房地产政策做出部署安排后,行业支持政策在加快推进。
结合近期央行召开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来看,下一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将在全国铺开,全面发力。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
5月17日,央行提出将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后。
据悉,目前已有多个城市对于收购商品房,大力去库存进行了探索。从目前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来看,多数城市只是指明了方向,并未明确具体定价规则,以及收购方式。
十堰目前什么情况?
5月22日,湖北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省自然*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湖北监管局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了10条新政。
第9条就是“强化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支持各地通过购买商品房、改建、改造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逐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期待接下来十堰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