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十堰市自然*源和规划局正式发布了2024年十堰*城区二十六大区块的商住用地详细介绍。此次土地推介活动涵盖了张湾区、茅箭区以及经济开发区内的共计26宗商住用地,总面积近6000亩,规模宏大。
截至目前,本年度十堰的土地拍卖市场表现略显疲态,仅成功拍出1宗商住用地,与往年相比有所放缓。面对此现状,普遍期待通过此次土地推介,能够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者的目光,为十堰的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动力,一起来看看具体地块详情:
地块分布概览
通过总示意图直观展示各推介地块的地理位置与分布提供清晰指引。
01
张湾区精选地块
精选12宗地块,总面积约4200亩,涵盖多样区位,满足不同发展需求。
区块一 十堰大道汉江物流园片区
张湾区十堰大道汉江物流园,土地面积2100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和商业用地。距十堰高铁站2公里,西临十堰大道,东接新建的玄岳大道,玄岳大道为十堰市郧阳区连接*城区与武当山特区玄岳门的快速便捷绿色生态道路。地块内场地平整规则,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和*。
区块二 车城西路和昌豪景湾北侧片区
车城西路和昌豪景湾北侧,土地面积322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周边有谢家小学、车城西路小学,临近蓝山郡、宏堰小区,紧临张湾区政府,交通便利,生活配套完善,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和*。
区块三 车城西路60厂片区
位于车城西路(60厂片区),土地面积498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该地块紧临东风热电厂,光明花园、永光新村、阳光蓝山郡等小区密集,教育、购物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土地开发潜在*空间大。
区块四 发展大道车城高中北侧片区
位于发展大道车城高中北侧片区,土地面积295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该地块紧临四方山公园,周边教育、医疗*源丰富,距万达广场、欢乐世界仅5分钟车程,生活便利,环境优美,宜居宜业。
区块五 发展大道曾家沟片区
位于发展大道曾家沟,土地总面积267.7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紧邻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与工业新区隔路相对,与建设中的欢乐谷为邻,周边教育、医疗、购物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产业经济发达,区域内置业需求较多。
区块六 发展大道叶湾隧道南侧片区
发展大道叶湾隧道南侧,土地面积174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与建设中的欢乐谷为邻,周边教育、购物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产业经济发达,区域内置业需求较多。
区块七 紫霄大道对门沟片区
位于紫霄大道对门沟片区,土地面积100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该地块生活、教育等*源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具有极大的*空间。
区块八 紫霄大道中央商务区
位于紫霄大道中央商务区,土地面积92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与浙江路、仁威路交汇贯通,周边华西城、十里桃源、柳林中学、太和医院、*城等教育、医疗*源丰富,交通便利,*潜力巨大。
区块九 紫霄大道中央商务区
位于紫霄大道中央商务区,土地面积53.29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与浙江路、京东路交汇贯通,*城、太和医院、十堰大学紧临左右,教育、医疗等生活*源丰富,交通便利,*潜力巨大。
区块十 广东路漫漫沟片区
位于广东路漫漫沟,土地面积108.6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与发展大道、银河北路交汇贯通,交通便捷,出行便利,配套完善,环境优美。
区块十一 六堰朝阳北路片区
位于六堰朝阳北路,土地面积22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该地块紧邻市区*地带,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各项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区位优势明显。
区块十二 车城南路曾家巷片区
位于车城南路曾家巷,土地面积149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区地一面积119亩,区地二面积19亩,区地三面积11亩。周边教育、医疗、购物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具有极大开发价*及*空间。
02
茅箭区精选地块
推出11宗地块,总面积约1350亩,依托区域优势,吸引众多目光。
区块十三 百二河上湾片区(粮食储备库)
位于百二河上湾片区(粮食储备库),土地面积127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区块一面积23亩,区块二面积39亩,区块三面积65亩。周边学校、医疗、教育、购物、健身等配套设施完善。生活便利,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和*空间。
区块十四 百二河44厂片区
位于百二河44厂片区,土地面积76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周边学校、医疗、教育、购物、健身等配套设施完善。生活便利,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和*。
区块十五 发展大道李家岗大沟片区
位于发展大道李家岗大沟片区,土地面积183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周边有车城高中、东汽一中,紧邻井塘花园小区,与四方山公园隔路相对,周边生活配套齐全,环境优美,区位优势明显。
区块十六 林荫大道与发展大道交汇处片区
位于林荫大道与发展大道交汇处,土地面积169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紧邻柳林中学,交通便利,教育、医疗、购物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区位优势明显。
区块十七 天津路市委党校对面片区
位于天津路市委党校对面,土地面积62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紧邻天津路二小,与甘肃路、天津路相连,交通便利,周边教育、医疗、购物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环境优美。
区块十八 天津路棉花沟片区
位于天津路棉花沟,土地面积51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地块与天津路连接,交通便利,周边教育、医疗、购物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和*。
区块十九 林荫大道与仁威路交汇处南侧片区
位于林荫大道与仁威路交汇处南侧,面积105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紧邻东风商用车车身、车厢新工厂,车辆联合工厂及新车交付*。这里商务活动频繁,人流量大,是大型酒店,高端写字楼等商业*的*用地。
区块二十 重庆路纺织巷片区
位于重庆路纺织巷,土地面积190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该地块紧邻大洋五洲、太学府、百强生态城、卢浮宫等,交通便捷,教育、生活*源丰富,宜居宜业。
区块二十一 朝阳南路片区
位于朝阳南路片区,土地面积120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区地一面积67亩,区地二面积22亩,区地三面积31亩。周边教育、生活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生活便利,出行便捷,**空间。
区块二十二 武汉路通达巷片区
位于武汉路通达巷,土地面积89.17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周围*、医院、教育、厂区*源丰富,生活便利、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区块二十三 南岳路原市热电厂片区
位于南岳路,土地面积167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周边教育、生活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生活便利,出行便捷,**空间。
03
十堰经开区精选地块
聚焦未来发展方向,推介3宗地块,总面积约460亩,展现区域无限潜力。
区块二十四 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一路片区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一路,土地面积210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紧邻龙门小学,周边学校、购物、医疗等配套设施完善,具有极大的*空间。
区块二十五 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片区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土地面积189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周边学校、商超、医院、居民休闲广场等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地块*潜力巨大。
区块二十六 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街片区
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街片区,土地面积54.3亩。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该地块与航空路、龙门大道接壤,紧临东风国际学校、龙门*中学、汉江技师学院,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潜力巨大。
不仅如此,在此次土地推介发布文件中还发布了与住房相关的多项政策内容,具体包括住房政策、土地政策以及公积金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并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住房政策
01
保障高层次人才置业。根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十堰*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5万元一50万元的购房补贴。涉及购房补贴多项政策的,以家庭为单位,按从高、从优的原则,只能享受一种,不得重复享受。
02
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允许本市单位缴存职工在异地(省内)为本人或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外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为本人或为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3
落实购房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契税3%的新税率。对居民购买住房符合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执行优惠税率,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
04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我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家庭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在湖北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可贷额度按现有额度(60万)的1.2倍(72万元)申请,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
06
鼓励商业银行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支持。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鼓励各商业银行整合信贷、*行、金融市场等业务*源,积极为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出让和兼并收购提供融*顾问服务,对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07
实行公积金代际互助。我市缴存职工可在全国范围内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房、偿还贷款、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提取公积金,也可在本市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租赁住房、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提取公积金。
08
优化预售*金监管措施。支持有条件的项目探索定金制和现房销售试点。优化商品房项目预售*金监管制度,建立预售许可条件与预售*金监管额度联动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额释放监管*金。
09
改进住房维修*金缴纳方法。对商品住宅(含综合体)项目地下车位暂不进行不动产登记的,由开发企业提供地下车位交存维修*金总金额15倍的优良*产(住宅或商业用房)作为担保物,并承诺在商业部分完成登记后1年内补清地下车位维修*金后,可先办理商业部分的不动产证。
二、土地政策
01
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新出让土地按出让起始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买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不低于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余款在一年内且预售前交清。
02
科学确定公建设施计容面积。对开发企业建设无偿移交的社区用房、公租房(人才公寓)、警务室、人防、养老、地下车位、公共厕所、*中转站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架空层、“空中花园”“开放式露台""风雨连廊”等不计入容积率。住宅入户花园、阳台按照1/4面积计入容积率。
03
优化项目审批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可办理交地、预告登记和规划许可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已公示且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住房套型结构,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手续。
04
推广地下停车位预售及登记办证。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车库可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车库销售交易、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
05
推进“带押过户”政策。细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措施,将二手房“带押过户"纳入"一事联办”试点,疏通跨行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问题堵点,全面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落地。
06
盘活存量商品房。加快办理规划等审批手续,推进“商改住”,盘活存量商办类房屋,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住房等,支持*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安置房。
三、公积金政策
01
2022年11月11日起新购房屋,购房人、配偶及代际人每24个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02
购买十堰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03
代际互助提取,子女、父母在全国范围内购房,可提取子女、父母十堰住房公积金。
04
湖北省内可实现各地级市州公积金异地委扣还贷全覆盖。全省所有市、州、林区公积金可异地委扣还贷。
05
十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50万调整为60万。二孩及以上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2万。
06
同一套住房,缴存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提取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
07
同一套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满一年,取得不动产权证,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08
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湖北省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二套房以内),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十堰市内住房办理抵押登记。
09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正常还款满一年以上,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增长的可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
10
十堰市行政区域外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二套房以内),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1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商转公”业务。贷款额度不高于原商贷余额或原商贷结清*一月的还款额;贷款额度不高于转贷时提前(含部分)偿还商业贷款的本息之和。
12
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13
灵活就业人员*可贷*可贷额度不高于缴存余额的30倍、不高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屋总价x可贷比例。
14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按月缴存满半年,或者一次性补缴六个月以上的缴存额,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5
夫妻双方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随时申请退出灵活就业缴存制度,并销户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6
父母所居住住房被纳入本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名单的,提取金额上限1万元。
17
缴存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
关于以上26宗地块,你更看好哪一宗地块呢?除此之外,还有位于厦门路与幸福路交汇处的十政储出[2023]17号地块将于2024年8月21日进行拍卖。
十堰新一轮的土拍战争即将打响,后期,这宗地块将会花落谁家,又会有哪一个新面孔入驻,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