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轶滨
本报讯 明年1月1日起,如果你准备购买二手房,将可以向第三方查询所看中房屋的产权信息。昨天,建设部下发《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范围和方法作出了规定。
《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进行公开查询。
《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两种: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前者包括房屋权利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以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资料;后者则包括房屋的坐落、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以及房屋的所有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信息。
据了解,目前北京查询房屋信息,必须由房屋产权人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登记机关申请。新《办法》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将可以公开查询。查询人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据悉,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将实行有偿查询,费用收取标准由各地依据相关法规自行制定。《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京华时报》 ( 2006-10-24 第0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