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价购房为名,19岁少女张笑蒙倒了多名体育明星(本报今年3月7日曾报道)。昨天,西城法院一审认定,张笑构成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0年。
昨天,面容白皙的张笑一脸平静地被带上法庭。听到法院判决自己10年有期徒刑的结果,张笑依然面无表情。她的母亲则在一旁的旁听席上哭了起来。在女儿被带出法庭的一刻,她上前抓住女儿的手,哭着说:“妈在外面等着你”。
看着一旁旁听的记者,张母称,“所有责任都让我女儿一个人扛了。”她称,乒乓国手都是女儿男朋友杨某的家人介绍来的,并不是张笑故意诈骗,但现在都让张笑一个人承担了。
昨天,法院认定张笑有3起诈骗事实:2006年5月,张笑冒充北京国瑞兴业地产公司一股东的女儿,自称能够以低价购买商品房,诈骗张怡宁1万元、王励勤2万元、周树森100多万元;另外,张笑还以同一谎言诈骗自己的姨夫210多万元,诈骗满某等3人3万元。据此,法院判决张笑10年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
在此案件中,警方还抓获两名为张笑伪造印章的男子。昨天,他们分别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昨天,在张笑被带出法庭后,张笑的母亲依然哭求法官轻判。法官随后向她解释称,张笑的诈骗金额为300多万元,法律规定的处罚起刑点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说,正是考虑到张笑实施部分诈骗行为时未成年;在案发后,她及她的家属将所有被骗款项全部退赔;此外,张笑还检举揭发了为自己制作假公章的男子,属于立功,法院才在起刑点量刑,从轻判处她10年徒刑。
离开时,张笑的父亲表示,他们还是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