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拆迁
被人上门骚扰
5月23日8时30分许,苏州路一家小商店老板韩某坐在店里打理生意,某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孟某(男,46岁,河南邓州市人)等人走了进来。
“找你还是谈房子的事。” 孟某说。
“谁买(家属楼)地皮谁来找我谈!”韩某没有好感地回敬道,但随即招来孟某的辱骂。韩某站起身出去接手机时,孟某抓住其领口就是一拳。
11时许,韩某坐在店内与人说话时,在附近逗留的孟某进来又朝其背后打了一拳,并一直骚扰孟某到中午12时。
孟某所说的“房子的事”,指的是位于江苏路的市五交化公司家属楼房屋拆迁问题。因补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韩某等11家住户一直不同意拆迁。
当日下午,韩某等11家住户来到市政府某机关,反映拆迁公司在拆迁过程中采取骚扰、恐吓等行为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影响。为引起重视,他们在办公楼内敲打盆子、饭盒、高声叫喊,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办公秩序。
接到报警后,茅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迅速抽调警力对韩某等人扰乱办公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住户确实因未同意拆迁协议,而受到骚扰、恐吓。为妥善处置,茅箭公安分局副局长高卫东要求专案组在全面收集韩某等人扰乱市政府机关办公秩序的违法证据的同时,认真查清拆迁人员侵害住户的违法行为,做到既依法处理这些人的违法上访行为,又维护其合法权益。
“钉子户”
遭遇恶意报复
经调查,拆迁人员孟某雇凶殴打“钉子户”的违法事实逐渐明朗。
2003年,市某改制公司将位于江苏路的家属楼地段出售给某公司。某公司准备在该处建设综合楼项目,按评估价每平方米2100余元或一套120平方米新房,对该处住户予以补偿。该处的大部分住户接受此条件搬出,但有11家住户认为补偿较低,拒绝搬出。他们认为江苏路地处市中心,交通便利,又是商业中心,就学方便,是黄金地段,房屋的货币补偿应该不低于每平方米6000元。
在多次协调不成、有关部门干预未果的情况下,某拆迁公司于今年4月8日强行拆迁,遭到11家住户的阻拦。当日,这11家住户开始上访。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干预下,拆迁停止。
拆迁人员孟某认为韩某是“钉子户”,是他不让其他住户搬出的,只要把韩某“拿下”,其他住户的工作就会好做些。他决定找人教训一下韩某。此后,韩某果然领教到厉害:他在家中、商店中、路上经常遭受孟某及一些不明身份人员的威胁和骚扰。他每次都将被威胁、骚扰、殴打的情况记录在一个小本子上。
专案组调查之初,没有直接找孟某了解情况,而是先收集外围材料。
孟某认为自己没给公安机关留下任何线索,为达到每拆迁一户居民得到1.5万元拆迁费和拆房余料的目的,他顶风作案,决定再次“教训”韩某。
6月1日22时许,孟某指使无业人员储某、戢某、李某、杨某、常某(现均已被行政拘留)等人来到韩某商店处,将韩某的妻子陈某打伤后逃离现场。
6月12日7时许,孟某又指使无业人员叶某(已被行政拘留)邀约陈某(已被行政拘留)、曹某(在逃)来到韩某的商店,对韩某进行殴打。
6月17日12时许,孟某再次指使叶某邀约陈某、曹某到韩某商店处,殴打正在看店的韩某的女儿,致使其头面部受伤。
孟某的嚣张气焰更加激发了专班民警的斗志。分局局长赵守雄要求专班民警加大侦查力度,绝不让这种恶势力团伙再作恶。专案民警放弃休息时间,经过20余天的调查,*终侦破该系列案件,将孟某及其打手抓获归案。
糜克洪批示:
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3月19日下午,某机关工作人员王某在居住的五堰某家属楼楼道中,被3名男子无故殴打。
案件发生后,王某在接受派出所民警询问时,认为自己被打,可能是因为父母在柳林沟农业局后院的住房所在地,正在被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他们此举是威胁自己达成搬迁协议。由于整个殴打过程时间较短,王某不认识打他的3名男子,又没有其他证据,案件一时未破。
4月9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糜克洪在王某的信访件上做出批示:“尽快查清此事,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茅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通过对案发现场周围过往行人、停靠车辆连续多日的调查询问,走访了50余名群众,查清了殴打王某违法分子的真实身份,继而顺藤摸瓜,侦破了整个案件。
经调查,此案为某房地产公司拆迁人员王某某(已被行政拘留)为迫使王某的父母搬迁所为。3月19日上午,王某某指使张某(已行政拘留)邀约储某、常某、“猴子”、“大虎”到五堰某家属楼王某家踩点。17时30分,王某下班行至家属楼二楼楼梯道处,被预先守候的常某、“猴子”、“大虎”殴打。
目前,孟某、叶某、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劳动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