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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放弃建经适房 全国住房体系面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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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万亿**诱惑下,地方住房保障体系正在悄然变化

 

  近日,河北、辽宁、山东等地先后停建经济适用房,一改过去重经济适用房轻廉租房的做法,纷纷提出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宁等城市拟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并轨”,逐渐减少经济适用房建设、分配规模。

 

  一位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表示,早在国务院刺激经济“十条意见”中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词语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在研究经济适用房重新定位问题,研究如何将其与安居工程结合起来。当前地方政府纷纷弃建经济适用房,或会带来全国住房体系的调整。

 

  地方“并轨”

  按照2007年“国务院24号文”确定的分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用于解决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2010年前将其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用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保障范围与廉租房对接,但是两者准入门槛不一样,廉租房比经济适用房准入门槛更高。

 

  “国务院24号文”提出,2010年前中西部地区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东部地区在2008年底前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而从目前情况来看,地方政府远远走在了“国务院24号文”前面。

 

  12月7日,河北省建设厅副厅长曲俊义做客当地电视台“阳光访谈”时透露,河北省正在研究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进行“并轨”。原来规定是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0.5倍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房,低于当地平均收入0.8倍的低收入家庭享受经济适用房,今后将统一调整为低于当地平均收入0.8倍的家庭既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又可以享受廉租房。

 

  曲俊义表示,2009年将是河北省着力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的一年。按照河北省日前出台的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文件,2009年河北省廉租房建设规模由8万套扩大到8.5万套,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由180万平方米,降低到150万平方米。

 

  “此举是为了解决经济适用房滞销的问题。”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并轨”后,大量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会选择廉租房,以此缓解经济适用房卖不出去,每年又要大规模建设的问题。

 

  无独有偶,山东济宁市也宣布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并轨”,另据记者了解,济南市等地也都有意效仿。

 

  而辽宁沈阳市的做法更令人称绝。据有关媒体报道,沈阳市正在酝酿一套经济适用房保障新办法,即停建经济适用房,每户按5.5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享受经济适用房保障的家庭可到市场上购买商品房。

 

  沈阳市建委人士称,此举在于消化沈阳市市场存量房。据统计,沈阳市存量房已经达到4000万平方米,而沈阳市每年房屋销售仅能消化1000万平方米,沈阳市想借此消化掉房地产市场的存量,稳定房价

 

  实际上,进入12月以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宣布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来做保障房。

 

  “我们明年也准备收购市场上的商品房作为经济适用房,暂时不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了,有关办法正在制定中。”上述石家庄市住房保障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说。

 

  记者了解到,在石家庄市对经济适用房态度变冷的背后,几乎是所有城市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遇到的一样的问题:首先是房价下降导致经济适用房失去了价格优势,目前提出停建、缓建经济适用房的城市经适房房价与商品房房价差距不过1000元/平方米,而经适房又要受国家政策限制,为有限产权。其满5年后上市流通收益七成还要交给政府,经适房吸引力下降的情况下,很多申请经适房的家庭选择了弃购。其次,地方政府不肯拨好的地块建设经适房,经适房选址多在偏远地区,对购房者生活造成不便。*后,地方政府对经适房建设投入不足,经适房降价空间有限,使其价格与商品房价构不成竞争优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回建强分析说,地方出现经适房和廉租房“并轨”的问题,并非地方住房保障已经发展到了应保尽保的阶段,而是房地产市场急剧变化带来的后遗症。房价由快涨到快跌,住房保障体系也应相应变化。

 

  廉租房诱惑

  与经适房遇冷不同,廉租房却在各地走热。宣布将经适房和廉租房“并轨”的几个城市,也都宣布在2009年大幅度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

 

  回建强分析说,地方政府对廉租房的**积极性主要还来自中央4万亿**的诱惑。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对外宣布,未来3年将**9000亿元做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建设经适房400万套,**6000亿元,廉租房200万套,**2150亿元。

 

  其中,虽然经适房**规模远比廉租房大,但是资金来源上,中央财政却不投一分钱,是地方政府出地,开发商出钱来建设的,6000亿元经适房**主要来自民间。

 

  而200万套廉租房**的2150亿元却需要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以及公积金收益、土地出让收益来共同完成,资金保证上更具优势。

 

  9000亿元的住房保障**计划甫一宣布,地方政府对待住房保障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原来对住房保障不热情的地方政府开始大张旗鼓地做保障房建设;原来重限价房、经适房建设的地方政府开始弃建限价房和经适房,转向大力建设廉租房。

 

  一位专家在某网站乐居营销高峰论坛上告诉记者,地方政府原来有热情做限价房和经适房,是因为这些房屋不需要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出地,开发商出钱。而目前房价下跌的情况下,限价房和经适房已经影响到了地方房价和商品房销售,进而影响到了地方的土地财政,因此地方政府对限价房和经适房的态度急转直下。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第四季度追加的1000亿元**进行分配,其中约75亿元住房保障资金将按照中央1∶地方2∶银行1的比例进行资金安排,地方建设廉租房将有20%的资金可以从中央财政获得,其支持力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因此地方政府对争取保障房资金上十分踊跃。

 

  一位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介绍,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已经领到了第四季度追加的保障房资金。大概标准是西部地区每平方米补助300元,中部地区每平方米补助100元。由于当前很多项目申请手续不全,能够提供完整项目开工资料的项目争取资金几乎“人人有份”。

 

  回建强表示,一方面是廉租房大规模建设,另一方面是经适房建设规模萎缩,地方政府宁可从市场上回购商品房也不再进行新经适房建设,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住房保障体系就会发生“自变”。

 

  上述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向记者透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组织了多个地区的代表正在德国考察,上次去德国考察住房保障制度是在2000年,随后出台了经适房和廉租房保证政策。时隔8年后再次探访德国住房保障体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想法大相径庭。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制和德国相比有两个明显差异:一是德国住房储蓄体制比中国的住房公积金体制更具有保障性,其对住房保障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大;二是德国只有福利房等类似中国廉租房的产品,根本没有经适房这种又有产权,又属于住房福利的产品。

 

  但是回建强等业内分析师表示,即使如此,经适房也不可能短期内被取消,因为其已经被写入了“国务院24号文”,而且短期内让中国这么多需要住房保障的人群都去租房也不现实。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研究给经适房注入更多内容,例如将限价房等产品内容放入经适房,扩大经适房保障范围,以此挽救面临困境的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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