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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TS两种模式 各方专家称公募方式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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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昨日公布的“国务院金融30条”明确指出,将开展房地产信托**基金试点。这是政府在推出金融“国九条”之后短短10天之内再次将房地产信托**基金在国务院层面作为一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创新融资方式被正式提出。有关专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此举将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缓和房地产市场调整压力。但希望政府能够推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REITS,从而为房地产项目提供长期融资。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曾公开表示,深交所已经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房地产**信托基金两种方式上报了REITS产品方案。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认为,用REITS助推廉租房建设或将成为楼市新突破。另据消息,滨海新区也已递交试点方案,可见,房地产**信托基金已成为近期房地产领域*热门的话题。

 

  “房地产信托**基金已经在国务院层面得到认可,体现了中央政府要求改变房地产行业发展过度依赖商业信贷的意图,也是对次贷危机未雨绸缪式的反映和应对。”

 

  浙商证券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戴方表示,当前房地产相关的信贷已占到了商业银行信贷总额的20%以上,房贷质量的优劣极大地关系到国内银行体系的资产风险和经营风险。房地产信托**基金试点如果能够顺利推进,对房地产行业的利好是长期性的,能够缓解和改变当前房地产行业资金链“紧绷”局面。但他认为,由于“信托产品200份上限的突破”和“房地产信托**基金运营与**中的双重征税问题”均涉及到了《信托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和补充,因此,短期内实现预计存在较大的困难。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一位教授对记者表示,房地产信托**基金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公开募集方式发行的公司型的信托**基金,即在美国等市场已经发展较为成熟的REITS。另外一种形式便是信托集合理财以及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等。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家上市的房地产信托**基金,真正的REITS是一种房地产证券化产品,即通过将流动性较差、将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房地产资产转化为流动性强的REITS份额,使房地产企业通过盘活存量资产获得新的发展资金。如果此次试点还是按照原来私募的形式推出,可以起到增加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的作用,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创新,可能是因为考虑到当前的经济形势而做出的应急措施。因此,希望政府能够推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REITS,为房地产项目提供长期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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