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授杨开忠通过本刊首度回应舆论质疑——
“我为什么主张‘购房落户’”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北京报道
从2月9日至今,北京大学杨开忠教授的电话就响个不停。
“有许多媒体朋友曾与我联系,想就 ‘购房落户’问题进行采访,但因过于繁忙,我都没有如他们所愿。”
2月9日,在本刊2009年第6期发表的《北京是否也可“购房落户”》一文中,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杨开忠教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专访时主张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施行“购房落户”的观点提出后,一夜间引起热议。
2月21日,杨开忠教授再次接受《中国经济周刊》专访时希望通过本刊向对“购房落户”关注的广大读者和网民表示感谢,并且针对“购房落户”问题,做进一步阐述。
“我之所以还要接着说‘购房落户’这个事,是希望对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有所推进,‘购房落户’在当前是急需的,从长远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杨开忠说。
“准入条件制是户籍改革的方向”
作为松动户籍制度的一项措施,“购房落户”在许多地方推行多年,做法也不完全一样,虽然都或多或少受到质疑,但并没遭受如如今这般强烈的论争。
“此一时,彼一时,今天的背景跟以前大不一样了。目前在房价与老百姓收入比总体仍显畸高的情形下,重提出台‘购房落户’政策,触动了很多人的利益。”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
“我对网上的恶意评论看得很淡,无论是反对的还是赞成的,都表示理解。我想澄清的是,作为一名经济学与公共政策学者,我只知道利用我自己的专业知识,站在公共立场的角度去思考一些感兴趣的公共政策问题,不代表任何个人或利益集团,也不认识房地产开发商。”杨开忠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购房落户”是关系中国改革发展的大问题,是国家大事。
杨开忠教授的主张并没有博得所有人的赞许。学者易宪容就批评此举会抬高房价,并涉嫌歧视低收入者;还有评论认为“购房落户”有悖于社会公平原则,理由是:即使北京实行“购房落户”政策,设定的门槛肯定不能低,这样仅仅是对高档住宅销售有刺激作用,而对目前北京市存量较大的面积在9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住宅不起作用。“北京和上海只会成为富人的后花园。”
针对上述质疑,杨开忠教授依然坚定地认为,作为一种特定的人口准入条件制度,用“购房落户”取代户籍制度是利于社会公平的。而且,“购房落户”较现行户籍制度更加平等。
“传统的户籍制度把家庭或个人严格限制在特定的、不同的社会权利体系和地理区位,家庭或个人很少有选择的自由和权利。”杨开忠教授分析说,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户籍制度有了很大的改革。但是,农村人仍然难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和能力完全进入一类、二类城市并获得相应的市民权利,大城市人也少有权利自由选择完全进入别的城市。这使得我国大城市出现了一种严重的不平等现象,许多外来人在大城市工作和生活了许多年、有了固定的自有住宅,但却无望享有该城市户籍人口同样的市民待遇。因此,现行户籍制度仍然严重缺乏公平性。
“‘购房落户’作为一种大城市特别是一类、二类城市人口准入条件制度,显然赋予了个人和家庭根据自身愿望和能力全面进入大城市市民权利体系的机会,因而较现行户籍管制当然更为利于社会公平。”杨开忠说。
杨开忠教授进一步强调,从国际经验看,准入条件制度本质上符合社会公平的原则。例如,美国是资本主义世界*自由的国家,但人们从一个州到另一州的社会权利体系也不是毫无条件的,主要体现在教育服务方面。“外地人没有向本地缴纳区域和地方税的义务和责任,当然也就不能向本地人一样享受本地政府用地方纳税人的钱提供或参与合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权利,否则就是不公平的。反过来,外地人到本地为地方税收做出了相当程度的贡献,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权利,也是不公平的。”
“外地人迁入要想享受与本地人同样的地方性社会权利,自然就需要有某些条件了。这是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也是政府对社会权利体系的进入进行管制的基本原因,是符合社会平等原则的。当然,人口准入条件的存在可能还有社会成本—收益比较方面的原因。例如,高密度地区和城市完全放任人口自由流入可能带来巨大的社会净成本,为了公共利益设置一定的准入标准就成为可能了。”杨开忠教授补充说,“准入条件制度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普遍核心、方向和目标模式。”
取代“人口控制指标制”
杨开忠教授认为,“购房落户”应涉及五项准入条件:
一是自有住房应该是达到一定经济价值或面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达到一定年限以上;二是在本市具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三是积累了一定的人力资本,如某种学历或专业资格等;四是按规定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以上;五是连续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一定额度以上。
他同时强调,不同的城市和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地理以及管理水平不尽相同,他们的“购房落户”条件范围和标准可以相应有所不同。
“我所主张的‘购房落户’实质上就是适合大城市、特别是一类、二类城市的‘人口准入条件制度’,加快推进‘购房落户’实质上就是加快以‘人口准入条件制度’取代现行的‘人口控制指标制度’。这也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方向和目标模式。”杨开忠教授说。
但是在“购房落户”条件下如何调控城市人口规模以保持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的协调演进,是人们广泛关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北京市建委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购房落户”政策可能对刺激住房消费很有效,但是目前北京市的条件并不适合采用此项措施。
杨开忠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对北京的人口承载力进行过专门研究,目前的确是超载的。解决超载问题,虽然把握人口增长的节奏是重要的,但关键是要转变发展方式。”
杨开忠教授认为在“购房落户”条件下城市人口规模调控是有办法的。他提出了至少可以综合运用的五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土地空间”是一种稀缺资源。除了一些对维护公共利益具有特殊意义的“土地空间”外,其他均应竞价配置,让出价高者使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之一。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同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全社会每个人提供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安全网。
二是灵活调节人口准入条件。
三是以业管人。从根本上来讲,产业区位决定人口区位。因此,可以通过制定实施产业政策、采取产业开发许可证等手段来控制城市人口规模。
四是实施城市成长边界管制等城市成长管理。
五是通过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减排和交通、土地利用的技术进步提高城市资源环境承载人口的能力。(编辑:司马北辰)
观点交锋
支持者
杨开忠:
“购房落户”能有效扩内需、保增长
施行“购房落户”,着力以人口准入条件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内需保增长的*佳新极点。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有五点考虑:
首先,可使城市外来人群成为扩大内需的战略着力点。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我国其实已经演化为一个三元社会,即:城镇本地人、城市外来人、农村留乡人。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我国扩大内需的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城镇本地人、农村留乡人二元社会群体,对城市外来人群的考虑严重不足。然而,这一群体不仅规模庞大,而且需求释放潜力大。2007年农民工达到2.26亿人,加上外地流动城镇人口粗略估计约有3.5亿人口。大城市是承载这一人群的重要载体。然而,相当长时期以来,由于几乎没有成为这些大城市“市民”的希望、不能完全享受到其“市民”有关待遇,大城市中这些外来人群的大多数,特别是其中的农民工,在城市里严重倾向多多工作、多多储蓄、抑制消费,以便将来回乡有个好的生活。可以说,这是我国消费增长滞后的重大制约因素。实行“购房落户”,将使城市外来人群系统地成为扩大内需的战略着力点。
其次,“购房落户”对扩内需、保增长是有效的。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房地产**大约占其全社会固定资产**的半壁江山,且房地产**对全社会**与消费需求联动效果很大。因此,房地产是扩大内需的关键所在。前些年,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房地产需求中,外来需求则大约占到30%-40%左右。这是我国尚处于高速城市化阶段的必然反映,也表明外来房地产需求的重要性,实施“购房落户”必将有力地促进房地产消费需求。根据某网站关于“如果买房给北京户口,您是否会动心?”调查(截至2月20日),选择“会,马上买房”的占57.26%,“可能会,考虑看看”的占16.66%,“不会,根据自己的置业需求而定”的占26.08%。这也从一个方面表明“购房落户”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促进房地产消费。其实,实施“购房落户”政策不仅可以经由刺激房地产消费带动内需,而且也能经由加速创业、人力资本积累、完善社会保障来扩大内需。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前面我已经提到,“购房落户”不仅有自有房屋准入条件,而且还有稳定就业和收入来源、人力资本积累、参加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条件。那些决心要成为大城市“市民”的外来人,为了实现他们的理想,必然会加大对创业、就业、人力资本、社会保险的投入,进而促进内需;另一方面,那些符合条件的外来人落户大城市后,他们的消费倾向会有所提高,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必然要全面覆盖他们,这又必然促进这方面的内需。
第三,“购房落户”符合深化改革的方向。我曾在媒体撰文指出,经过30年改革,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全面的物质财富市场化体制,但人文发展体制改革则相对滞后,从现在开始应把改革重点转移到着力推进人文体制改革上来,以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施行城市人口准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开放、有效、公平、可持续社会流动体制,对人文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具有关键意义。
第四,“购房落户”有利深化中国的城市化。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我国城市化率由不到20%上升到40%以上。然而,在看到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城市化在相当程度上是不完全的,也就是说,被统计到城市人口中去的外来常驻人口并没有充分城市化,他们仍然是处在从乡村向城市转型途中的“农民工”。“购房落户”有利城市外来常驻人口完全城市化,符合城市化健康前进的方向。
第五,没有难以避免的额外隐患和风险。经验表明,过分宽松的货币政策不仅从长期来看可能埋下经济泡沫的隐患和风险,而且从短期来看也可能因大大减轻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压力而减弱房地产开发商降价出售房屋的动力,增强其与买房客户和政府博弈的能力,引致房地产市场“量滞价涨”现象。与此不同,“购房落户”符合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方向,是迟早多要做的事,同时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短期并不会导致住宅价格明显上涨。只要精心设计、综合配套、抓住当前经济不景气的机会及时推出,“购房落户”是不会给城市增添难以避免的额外隐患和风险的。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潘石屹博客,潘石屹新闻,潘石屹说吧):
“购房落户”并不是一两城市要实行的政策,而是全国都应该进行的户口管理改革,因为传统户口管理与目前形势发展相背离的地方太多了。我有位朋友13年前就在北京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人也在北京工作了十几年,还没有北京户口。虽然住着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子,还叫暂住。
媒体评论员童大焕:
“购房落户”会不会使城市尤其是北京等特大城市成为富人的乐园?会不会刺激楼价上涨和人口恶性膨胀?答案都是否定的。某些城市和地区会不会成为富人乐园,跟户口无关,只跟当地经济、人文与社会环境有关。只要辅之以工作、居住年限等条件限制,解决“人户分离”问题,或者给人户分离的外地购房者以更高、更严格的准入标准,人口的非理性膨胀问题自然迎刃而解。这项政策不仅可以成为当下刺激房地产消费的权宜之计,而且应成为公民个人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及长远户籍政策的重要内容。(编辑:司马北辰)
反对者
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让北京“购房落户”是“饮鸩止渴”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黄乐桢/北京报道
*近一个时期,有些城市为了对商品房进行救市,先后出台了“购房落户”政策,以刺激房地产的市场需求,拉动住房消费。
继成都、武汉、重庆推出“购房落户”政策之后,广州也已开始实行。*近又有一些专家呼吁北京、上海也应当机立断实行“购房落户”。但反对声也是此起彼伏。“购房落户”究竟是利是弊?记者带着这个问题专访了长期关注和研究房地产的国务院参事、经济学家任玉岭。
针对以上问题,任玉岭首先指出,“购房落户”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居民在那儿购房就可以在那儿落户。但在我国,由于户口的管制,出现了城乡的严格之分,并由此导致了经济的二元结构,出现了严重的城乡差别。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重视起城市化的推进之后,不少城市都实行了“购房落户”政策。但是一些大城市,又以防止出现“大城市病”为名,停止了“购房落户”。因此,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有住房无户藉者大有人在。
应平稳托房市
任玉岭表示,*近各地重提的“购房落户”,特别是某些专家关于上海、北京也应实行“购房落户”的呼吁,并不是为了解决有住房无户藉的问题,也不是为了改变二元结构现状,推进城市化的进行。他们的目的实际上只有一个,那就是要为房地产市场托市,这种做法和呼吁明显的迎合了房地产商的意愿,代表了房地产商的利益。
当记者问及任玉岭房地产市场要不要托市的时候,任玉岭分析到,据有关统计,房地产影响着60多个产业,他不仅消费大量的钢铁、水泥,而且也因为居民购房,还伴生大量的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的大量消费。任玉岭认为,由于中国金融的相对独立性,美国次贷危机造成的金融风暴本不应对中国造成太大影响,但由于房地产的量大面广,且泡沫严重,于是成了金融危机的影响在中国放大的要因之一。正因如此,关注和支持房地产的平稳发展,对抵御金融危机,保经济增长意义十分重大。
“但是,该怎样保房地产的平稳发展,我们必须要作出具体分析,予以合理应对。”任玉岭说,他在2008年为调研“住有所居”问题跑了4个国家,还走了20几个省市。在他看来,住房问题是特别受到各个国家政府的关注的。解决好住房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我国在解决‘住有所居’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要走的路还很长,担负的使命还很重。中国的住房建设,*大的问题是房价过高,超出了广大百姓的购买能力。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城市都这样,总的看来,地市级城市的住房价格还多在每平米3000元左右,而一些省会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等,房价之高已经使广大‘刚性需求’者难以承受,真正需要房子的人,常是嗷嗷待哺,而又只能是望房兴叹。”任玉岭说。
二线城市“购房落户”可行
任玉岭认为,对二线的地市级城市实行“购房落户”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有利于刺激房地产发展,而且有利于地产商向二线城市转移,并且可以带动二线城市扩容,利于区域统筹的推进,利于城市化的进行。相反对于一线的大城市,特别是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商品房平均房价已经高达每平米15000元左右,居民住房的痛苦指数(即住房价格与居民收入比)已远远高于纽约、伦敦和莫斯科的情况下,是万万不能推行“购房落户”的。
任玉岭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初我在广西北海工作时,亲眼目睹了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与破灭,房地产把这个城市举到了很高的顶峰之后,泡沫骤然破灭,造成这个城市约有近十年时间的一蹶不振。”
任玉岭认为,现在北京、上海的高房价,并不是所谓的有“刚性需求”的人把它推起的,而是温州炒房团、山西煤老板,海外热钱和城市中的有钱人的**行为和投机需求及房地产商把它炒作起来的。例如北京约40%的住房是销售到了外地人的手中。正因为泡沫的严重,所以2008年北京商品住宅的销售下降40%以上。但是,尽管如此,北京2008年房屋价格仍然上涨9.5%。这一方面表明房地产市场已明显萎缩,另方面也表明房地商仍在硬挺,绝不愿把价格降低。
这种情况下,在北京实行“购房落户”后,用“落户”来刺激购房,用“落户”支持房地产商,这就等于给已经形成的泡沫再鼓气,使房地产积累的风险更严重。会使房地产价格继续保持高位,住房是为城市市民建造的,当大多数新老居民都买不起住房时,房地产市场就一定会崩溃。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北京实行“购房落户”就等于饮鸩止渴,其结果将不可收拾。
“‘购房落户’这是政府拥有的公共资源,这个资源现在拿出来,仅仅是为了让房地产商享用,而广大城市居民并不受益。因此,它有着很大的人为不公平。如果要实行购房落户,应首先解决已经购过房而还没有落户的居民的落户问题,而绝不能只让新购房者落户口,置已购房而还没落户者而不顾。”
任玉岭说,保房地产平稳发展的办法是有的,那就是要大力建设广大百姓可承受得起的住房,各个城市都应该努力做到住房价位与居民年收入的比值不超过1:5。
“中国城市的‘新市民’大约在2亿人以上,有的已经在城市工作近30年了,从未结婚到结婚,孩子都20来岁了,还是没有房子住,在国外国藉都可以解决了,在我们这里连个城市户口还不能给。为了解决好城市化问题,解决好新市民的住有所居的问题,除了大量建设廉租房外,还一定要大力发展可承受性住房。”任玉岭介绍说,我国住房的建筑安装费是不贵的,根据大量调查资料,在地县一级城市每平米也就是700元—800元,在省会以上的大城市也不超过2000元。只要把地价降下来,规范好配套费和控制好房地产商的利润比,住房的价格是完全可以降低的。如果能够公开核定成本,并实行先定价后指标,*终解决广大城市居民的“住有所居”问题,完全是具备条件的。这个市场也是极为巨大的。因此,把可承受性住房大规模的启动超来,不仅可以使房地产平稳发展,使60多个产业很快复苏,而且可以为城市化的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大贡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王锡锌:
“购房落户”政策存在四大不公平:一是可能由于某地户口需求的大量存在,外地民众涌入导致房价始终处于高位,很多本地居民买不起房子,造成不公平;二是“购房落户”都有资金门槛,例如杭州*低是80万元的房子,造成穷人和富人间的不公平;三是即使一些地方购房给蓝印户口,在福利等保障上与普通户口还是有差别;四是造成了产业间的歧视,为什么只有买房可以落户而买其他东西不行。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尹伯成:
“购房落户”政策要上升到全国性的政策还为时尚早。从可行性层面看,对于常住人口超过1700万的北京和上海来说,城市人口承载力将是“购房落户”政策*大的阻力。(编辑:司马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