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有107家经纪机构申领了存量房合同网上备案上网牌照,取得了资质认证。市民委托取得资质认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屋信息的,即可通过存量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对整个交易过程进行监管控制,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首先在经纪委托环节,系统自动查询权属登记信息,对于存在查封或受到其他交易限制的房屋,备案系统禁止经纪机构与当事人签订经纪委托合同;其次在房屋交易环节,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建立信息确认制度,对存在查封或受到交易限制的房屋,系统禁止签订交易合同;第三在签约环节,备案系统为每套合同的买卖双方当事人设立了合同密码,防止他人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签约后至当事人约定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前,备案系统禁止同一套房屋再次签订其他交易合同,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
因此,市民在通过经纪机构选择房源时,应首先确认该经纪机构是否已取得网上签约资格,若选择未取得网上签约资格的经纪机构提供的房屋信息,将无法通过存量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极易发生“一房多卖”、权属不清而引起的权属纠纷。
近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现部分经纪机构因未取得网上签约资格,隐瞒或欺骗交易双方当事人谎称自行成交,而未履行经纪机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给当事人造成风险,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自行成交的,将要求填写承诺书,交易双方确认自行成交的(即未通过委托经纪机构成交的),可不需支付任何中介服务费,从而规范经纪机构行为,确保当事人的“有偿”付出,得到真正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