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西部垃圾处理场效果图
工程概况:西部垃圾处理场:2006年2月16日纳入国务院《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国办[2006]10号),位于张湾区柏林镇陈坡村磨沟。设计采用卫生填埋技术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工程占地172.80亩,城区垃圾采用压缩封闭式运输,设计日处理能力650吨,国家发改委审定一期工程**为7052万元,建设工期8个月,使用期限一期13年。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叶克西 魏欣 通讯员 凌建旭 报道:作为国家南水北调重点项目、完善城市功能必备工程之一的十堰城区西部垃圾处理场工程建设快速启动,凝聚着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充分体现了依法科学建设的严肃性,见证着全市上下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壮志情怀。
十堰城区新建垃圾处理项目共2个,即:城区西部垃圾处理场和东部(白浪)垃圾处理场,其中西部垃圾处理场国家核准总**7052万元。2006年2月16日纳入国务院《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国办[2006]10号)。
据悉,在垃圾处理场工程推进的实际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将项目拿在手上,全力推进。2006年,市政府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项目推进新举措,如:十政办发[2009]11号专题会议纪要等。同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对城区污染治理项目逐一制定了推进方案,按职责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会议,限期督办,使垃圾处理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湖北省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严格执行了项目“四制”、“一到位”及坚持“四性”。
项目法人制 按照项目法人制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注册登记成立了非公司性企业法人十堰市源正环境发展中心,由市政园林局组织实施,专门负责城区垃圾处理场工程建设项目。该中心自2007年5月成立后,抽调专人,成立专班,财务独立,积极行动,认真组织落实项目建设工作。
项目招投标制 涉及垃圾处理项目一律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按要求委托具有中央**项目乙级招标代理资质的湖北省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城区西部垃圾处理场的招标代理工作,委托具有中央**项目甲级招标代理资质的国信招标公司湖北分公司负责城区东部(白浪)垃圾场的招标代理工作。目前,东、西部垃圾处理场除可研性按规定选择高资质设计单位未进行招标外,两个项目的初设、设计、勘察等均在武汉指定场所(省招标中心)进行招标,已在武汉组织招标10余次,今后还要继续执行。
合同管理制 按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要求,本着节俭办大事、建一流工程原则,严格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的谈判、审查、签订、备案工作。采取国家规范的合同文本;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价格规定;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认真审查合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共同把关审查。
工程监理制 严格按照工程监理制的有关要求,按程序搞好工程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已由省发改委招标到位。
全程监督到位 在执行工程项目“四制”及依法、科学推进的过程中,为强化监督,确保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我市成立了十堰城区污水(垃圾)项目监督委员会,由市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发改委、财政、建委、市政园林等部门专家及纪检书记组成,项目监督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坚持“四性” 即:科学性,做到决策科学、正确、可行,符合持续发展要求;经济性,以节俭干大事为立足点,用有限资金建一流项目;公开性,始终坚持公开、透明、阳光、公正,运用多种手段,提高市民知晓率;合法性,既严格依法办事,更严格按程序办事,各环节职责明确,工作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