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东方早报)报道:昨天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将从目前的60万元提至80万元,同时,缴存人如果在2011年元旦前使用公积金购房,还可享受30%的利息补贴。
新的政策首先下降了公积金贷款的发放门槛: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只要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贷款,而以前则规定必须缴纳12个月才能申请贷款。
其次,提高了申请贷款的*高额,单身的公积金缴存人的缴纳额度只要达到438元/月,申请贷款的*高额度即能从现有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已婚者一方的缴纳额度达到438元/月,另一方达到182元/月,申请的贷款*高额度即能从现有的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第三,未还清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再次申请,对于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未还清之前贷款的人,再次购房如需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到*高额与原贷款额的差额部分。如某家庭之前申请了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前,他们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多还能贷到40万元,不过首付比例至少要四成。
第四,自文件下发起至2010年12月31日,无论是新申请者还是已经办理了贷款的人,都可以享受30%的利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