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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成为溺亡第三人 艳湖游泳场竖起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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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房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实习生 曹雪燕 报道:22日,艳湖露天游泳场深水区边竖起了一块警示牌,上面醒目地注明在此水域溺亡的人数,提醒泳者注意人身安全。

 

    22日下午,记者来到艳湖公园时,几位工人正在游泳场深水区南侧竖立警示牌(如图),上面用硕大的字写着:“深水区禁止游泳,此水域已溺亡2人,请不要成为第3人!”其中,“2”和“3”为醒目的红字。

 

    牛头山森林公园副主任张天宇告诉记者,这块警示牌高3米、长2.4米。之所以将溺亡人数标注在警示牌上,目的是警示那些强行进入深水区游泳的市民。

 

    可记者看到,警示牌装好后,深水区仍然有十余人在嬉戏、畅游,他们对牌子上的内容视若无睹,对高音喇叭里的劝说充耳不闻。

 

    据了解,艳湖露天游泳场自去年8月1日免费开放以来,共发生了3起溺亡事故,全部在禁泳区,其中2起发生在深水区。去年8月9日下午,一位郧县籍青年男子进入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泳的深水区游泳,不幸溺亡;同月12日下午,来自郧西的少年钱某进入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泳的戏水区游泳时溺水身亡;今年7月4日,郧县21岁男青年赵某与同伴进入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泳的深水区游泳时溺水身亡。

 

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泳区有人溺水?
经连续打捞及多方调查,基本排除有人溺亡的可能

    20日下午,一位市民报警称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泳区有人溺水,经过连续打捞及多方调查,目前基本排除有人溺亡的可能。

 

    20日晚,秦楚网、东风热线等网站的论坛出现了几个帖子,称当天下午有人在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泳区游泳时溺水,没有打捞上岸。是否真如该网友所说的那样呢?21日上午,牛头山森林公园副主任张天宇告诉记者,20日16时40分,市民钟先生向艳湖管理处工作人员反映,16时35分前后,他曾看见一个小孩在禁泳区游泳,几分钟后不见了,而且有气泡从附近水里冒出,他由此怀疑小孩溺水,遂拨打电话报警。

 

    艳湖管理处立即组织人员进入深水区搜寻,一些游泳爱好者自发加入了搜寻队伍。几分钟后,东岳公安分局的民警也赶到现场。17时许,专业打捞人员来到现场,用专用工具在水中反复打捞,没有找到溺水者。随后,民警和工作人员将在深水区游泳的20多人劝说上岸,岸边没有发现多余的衣服和鞋子。

 

    东岳公安分局第五治安队队长李峰山介绍,虽然始终无人看到小孩溺水,但警方及艳湖管理处仍组织人员全力打捞。20日下午打捞了4个小时,没有发现任何情况。21日15时,又组织人员打捞了4个小时,仍没有发现溺水者。

 

    昨日17时,记者分别从东岳路派出所及东岳公安分局第五治安队获悉,自20日以来,无家长报案称孩子到艳湖公园游玩未归。目前,基本排除有人在艳湖露天游泳场禁泳区溺水身亡的可能。

 

网友热议游泳安全泳者莫逞勇

    20日,一位网友在秦楚网等网站的论坛发帖,称当日下午有人在艳湖露天游泳场深水区溺亡。随后,众多网友展开讨论,热议游泳时如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网友建议
填埋深水区或加高栏杆

    有网友认为,应该将深水区填起来。还有网友认为,可将深水区四周的栏杆加高。一位网友甚至提议关闭艳湖露天游泳场。但更多的网友认为不能因噎废食,泳者应该加强自律,不去禁泳区,为自己的行为和生命负责。有网友说,司机超速行驶发生事故,责任不在公路部门,艳湖管理处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泳者都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生命负责。

 

管理部门
深水区作用是净化水质

    牛头山森林公园副主任张天宇告诉记者,艳湖露天游泳场是严格按照国际标准修建的,栏杆的高度符合各项要求。深水区的主要作用是净化水质,如果填平,艳湖露天游泳场的水不出几天就会发臭。改造之后的艳湖露天游泳场去年免费开放后,当年接待的市民达10万人次之多。今年仅截至6月底,来游泳的市民就高达3万余人次。7月以来,平均每天更是多达1000人以上,预计今夏将突破12万人次。

 

    艳湖管理处共有工作人员7名,不可能都守在禁泳区周围,制止泳者进入。所以,泳者应该自觉到游泳区游泳,为自己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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