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变市长负责为区长负责
经适房价格首次实行适当浮动
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稿)》(简称《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修订稿)》(简称《保障办法》)。根据新办法,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作出重大调整,区政府将承担保障住房主要管理职责,中介机构被“逐出”武汉经济适用房交易等业务。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周玉珍介绍,“六连号”事件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市长阮成发要求,对经济适用房管理体制改革,不仅仅局限于销售管理,要从计划、建设、销售、管理等全方位对原办法进行修改。政府房管等有关部门七易其稿,*终形成该草案。
四项措施完善监督制度
严格禁止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交易业务
市房管部门表示,监督不严、管理上存在漏洞是“六连号”发生的重要原因。本次两个办法的修订,在此方面修改动作显著。
——各类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保障性住房的申报、交易等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各类中介机构不得代理相关活动。
根据《管理办法》,各类中介机构代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购买、出租、违规上市交易等活动的,由区房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取消相关责任人中介职业资格,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中介资质;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增加公示地点。周玉珍表示,仅在申请人住所地所在社区公示难以保证准确性,《管理办法》将公示地点扩大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和现工作单位等。
——增加复核程序。《管理办法》规定,区房管部门应当对认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区政府政务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发给“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证明”。
区人民政府要将摇号确定的购房人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应对其申请资格再次进行复查。复查无误后,通知购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管理办法》同时规定,摇号后放弃的房源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资格后空余的房源,由开发建设单位登记造册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空余的房源原则上按照备选人顺序号依次审查资格后购买,也可由政府进行统筹调配。销售工作结束后,区房管部门应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并送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备案。
——加大查处力度。原办法缺乏相应罚则,难以落到实处。《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违规操作的,房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违规销售的开发建设单位5年内不得参与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建设。
变市长负责为区长负责
区政府承担保障住房主要管理职责
市房管部门表示,市级管理权限过分集中,工作面过宽,市房管部门难以开展有效监督管理,也容易出现漏洞;各区承担任务重,却缺乏相应抓手,事、财、责不匹配,具体工作难以落实。因此,在保障性住房方面,两个办法也赋予区级政府更大的权限。
“区长具有*终的决定权,他可以找街道办,找社区负责人,这比市级政府管理更有效率”,阮成发强调,由区长负责,可以将虚假程序的可能性降到*低。
《管理办法》规定,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售后管理及监督管理。
对项目不足或建设用地紧缺的中心城区,需要进行调配的,可以报市府批准后,跨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用于本区供应,以合理调配全市范围内的项目和建设用地资源。
经适房价格
首次实行适当浮动
武汉市以前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确定没有考虑地段、区位等因素,由全市统一限价,新《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修正,规定根据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并结合区位、地段等因素,实行*高限价管理。
《管理办法》同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利润按不高于3%核定;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武汉市将在3年内全市实现廉租住房应保尽保。
据悉,根据《湖北省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要求各地市州要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调整配房租赁租金标准。按照该规划,武汉市3年内要新建廉租住房2.25万套,每年新增租金补贴17645户。
据了解,全市有近1.3万户低保家庭符合廉租住房条件,有近4万户低收入家庭符合廉租住房条件。
市长阮成发强调,市府要按照市民的愿望,提高实物配租的比例,而不单单是给予租金补贴,“要让低收入者想租房,就有房子租住”。他表示,要在三年内,实现全市低收入者中有配房租赁需求、符合条件的,实现应保尽保。
政府反思
“六连号”事件
市长阮成发:
“六连号”如今已经成了虚假程序的专有名词,如果不解决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政府没办法跟市民交代。
我反思除了其他原因,关键的一个原因是市里集权。把保障性住房管理由市长做变成区长做,*终的审定者变成区政府,可以把虚假的可能性降到*低;市里负责统筹,其他问题都交由区里管理。
市委常委、副市长岳勇:
房管部门既管建房,又管分房、配房,怎能不出问题?所以一定要实施“建管分离”。同时,需要加大民政部门的意见权重,民政部门对贫困人口的数量、真实性有更多的了解,有利于保证受惠人群的真实性。
市房管局局长周玉珍:
“六连号”的发生,根本在于目前经济适用房管理上事前公开、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管理体制没有完全建立和得到严格落实。如果不对导致这一事件发生的机制体制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健全完善和改革创新,不但日后经适房乃至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公证公平性会受到社会怀疑,政府形象也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