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十堰晚报)记者 方元 报道:
案情
今年1月12日11时,家住张湾某居民楼2楼的徐东,发现家中厨房天花板的装饰板漏水。3楼住户王成长期在外地上班,家中无人居住。走前,王成将房屋钥匙交给兄弟王武。当天,徐东联系上王武,两人一起打开王成家的房门,发现厨房地面有积水,但不知是哪里漏水。王武就把地板的水弄干了。
当晚7时30分,徐东又发现楼上往下漏水,再次找到王武打开王成家房门,发现厨房的地漏往外冒水。因漏水严重,徐东家厨房和客厅的天花板被浸泡,损失不低于1500元,王成家的地板也被浸泡。
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是因主下水管道被异物堵塞,导致污水从王成家厨房的地漏冒出。次日,物业管理人员对主下水管道进行清理,发现大量杂物堵塞下水管道。
事后,徐东要求王成、王武赔偿损失未果,后诉诸法院。王成、王武对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家里长期无人居住,没人使用厨房,2楼徐东家的漏水与他们无关,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需要赔偿,也应由2楼以上的住户共同分担。
张湾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成赔偿徐东900元损失。
观点
主审法官认为,本案的发生,是因为主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从王成家的厨房地漏冒出,将徐东家厨房和客厅的装修损坏。而主下水管道堵塞是由于2楼以上使用该下水管道的住户使用不当所致。王成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主观上不具有侵权的故意,客观上与楼上其他住户均具备侵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