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十堰购房者服务平台!

华东师大教授:对商品房使用权征物业税是笑话!

  •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

    十房网讯 “开征物业税,我认为没道理! ”在一片打压房价、支持物业税的声音中,驻沪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华东师大教授黄泽民的看法却有些不同。10日,在接受采访时,他说:“目前,居民购买的是房屋70年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对使用权开征税收,岂非笑话? ”

    作为一位多年研究金融的资深专家,对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黄泽民坦言,“买不起房”,但这并不等于同意征税。对于当前一致叫好开征物业税的声音,黄泽民的观点不同:“物业税征税的合理性何在?仅仅为打压高房价吗? ”

    早在2003年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发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物业税”的提法就首次出现在高层官方的权威文件上。 “决定”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黄泽民说,“目前情况下,物业税概念产生了变化,它不再是所有税费总和的概念,而是变成品种繁多的税费的一种。 ”

    “如果要买一套尚不满5年的300万元的房子,光房产交易费就超过15%。 ”黄泽民说,有专家专门对现在的商品房税费进行过统计,除70年住房土地出让金,还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阶段的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等,此外还有房地产占用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目前,老百姓所购买的,是商品房的70年使用权,并非所有权。“开征物业税到底是为了降房价还是增税收?”黄泽民质疑。

    不过,驻沪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对上述看法则持反对意见:“物业税开征,首先就是要调整利益关系,而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技术问题,可以通过后期解决。 ”




对买房有疑问?直接找房产咨询师,量身定制你的个人买房解决方案!

免费咨询电话:0719-8672115

亲,你尚未登录!请先登录再后评论。登录

推荐文章

此页面所示信息由开发商提供,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服务热线

0719-8672115

(周一至周六8:30-18:00)

十房网

十房网

十房网新房

微信公众号:十房网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