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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临水临电从购房合同始 物业收临电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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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房网讯 拒绝临水临电从购房合同开始 购房者应在合同中约定市政水电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中未约定,临水临电不能成为拒收房理由

  夏日炎炎,长时间运转的空调等电器加大了电力负荷,而此时若停电,必然给业主带来很多烦恼。近一段时间,临电突遭断电的问题再度凸显,这种状况在北京并不在少数。虽然业主怨声载道,但是在入住后,解决的有效办法却寥寥,即便投诉有效果,也要耐心等待。为了使更多的潜在购房人少些后顾之忧,记者咨询物业专家和相关律师了解到,若要切实杜绝临水、临电问题,必须从签署购房合同的环节做起。

  购房合同须约定市政水电

  很多业主已经知道,临水水质差,临电供电级别低,且常常遭遇断水断电,除了生活不便之外,还损伤电器,带来一定的财产损失。但是入住之后,业主再发现这个问题,找到小区物业,就要走上漫漫的维权之路了。

  “实际上,临水、临电是违反购房合同范本的”,物业维权专家舒可心向记者解释,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开发商在交房时必须保证供应市政水电,但由于开发商自身不愿意承担改造费用,以及种种其他复杂的原因,部分小区交房后多年都在忍受临水临电,而不堪忍受的业主也只能与物业纠缠和向相关部门投诉,等待解决。

  舒可心表示,为了避免有些开发商不贯通市政水电造成损失,购房人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时注意合同范本是否是保证市政水电,若合同不明确,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果是临水临电不予收房;其次,明确如果因为临水临电造成财产损失,如何赔偿;第三,规定临水临电问题需在多长时间内解决。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也表示,在其接触过的案例中,曾经有一个临水临电的小区物业在断水的时候,只给一个业主送水,“原因就是在购房时,该业主明确了临水临电的赔偿条款”。

  秦兵表示,购房人如果要杜绝今后发生临水临电的问题,*有效的途径就是购房签订合同时明确此类条款。若购房合同不明确,又没有补充协议,事后维权不存在有效的法律依据。

  未约定,临水临电不能拒收房

  据专家介绍,如果要杜绝临水临电的问题,必须在购房伊始就想到这个问题,但也有购房人发问,如果在收房时,发现小区不能贯通市政水电,是否可以拒收房?

  一位品牌开发商的客服部交房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品牌开发商交房时都有一定的规定,现在的新房如果没有水卡、电卡就可能是临时水电,购房人可以核查仔细、询问。但是在律师看来,虽然在交房时可以核查是否是临时水电,但是对于解决问题,也为时已晚。

  “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收房应该是市政水电条款,那么购房人在收房时发现了是临水临电,拒绝收房会造成违约”,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表示,这样购房人会承担较大的经济损失。其表示,如果购房合同不明确此类条款,在收房时,即便发现是临水临电,也很难举证,难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链接

  物业向业主收临电费违法

  近日,住在某小区多年的张先生依旧使用的是临电,忍受经常断电之苦的同时,却又总是遭遇物业催缴电费。

  物业维权专家舒可心表示,业主可拒付这种临电电费。因为临电对于物业来讲没有成本,物业针对临电收费在性质上为私自卖电,违犯电力法。

  ■名词解释

  “临水”、“临电”一般是指临时用于施工的水电,而不是由供水公司和供电部门直接批准从主网上接驳的,多在施工期间应用。临水、临电的供应级别较低,临水质量较差,临电更是在电力负荷较大,需要限电的时候可能率先遭遇断电,对电器造成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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