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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九月推广二手房资金监管 五大"陷阱"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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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房网讯 用假身份骗定金,用假房证骗房款,假借购房贷款骗取交易房屋,恶意转移资产及中介违规经营五大问题,已成为当前二手房交易的较为高发的五大陷阱。

  昨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了二手房交易提示。房屋买卖涉及的资金量大,办理程序较复杂,有些不法之徒利用百姓缺乏房屋交易知识,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给买卖双方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特别是五大“陷阱”,百姓在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小心防范。

  今年3月,沈阳市房产局搭建了二手房交易资金免费监管平台,以保护二手房交易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交易房屋权属及交易资金安全,真正做到二手房交易“钱证两清”。

  沈阳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田军介绍,二手房资金监管业务将于9月初在市内五区全面铺开,在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让更多市民受益。

  陷阱一: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以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让购房者没得着房,购房的钱也损失了。

  陷阱二: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其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误以为施骗者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向其交纳定金或购房款,因此上当受骗。

  陷阱三:假借购房贷款骗取交易房屋

  目前,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审批程序,都要求卖方先将房屋办理至买方名下后,由买方再向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施骗者正是利用这种贷款审批程序,实施诈骗行为,其一般采取如下两种方式骗取交易房屋:

  **种,施骗者谎称贷款购房,先向出卖人支付一少部分购房款后,要求出卖人将房屋办理至其名下办理贷款,当房屋办理至施骗者名下后,再将房屋转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给出卖人造成损失。

  第二种,施骗者谎称贷款购房,交易房屋办理至施骗者名下后,不向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或人为制造贷不成款,私下持已办理至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典当、拆借,等借款到手后潜逃,这时交易房屋已经被抵押,造成卖方无法追回自己的房屋,也未得到购房款。

  陷阱四:有的卖房人恶意转移资产

  卖房人与其他人有债务纠纷,面临被查封资产,急于将名下房产变现,由于此时房屋处于自然状态,交易可以受理,但房屋产权登记到买受人名下尚需一定工作时限,在此期间,房产尚处于卖房人名下,不能对抗司法查封,一旦卖房人名下房产被司法查封,交易更名将无法完成,此时如果买房人已将购房款付给卖房人,就存在索要房款问题,其复杂程度可想而知。

  陷阱五:个别房产中介违规经营

  有房产中介作保证,交易安全应该没有问题,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在目前参与房屋交易的市民中不占少数。

  但由于个别中介公司守法经营意识、规范服务水平良莠不齐,违法经营,甚至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直接导致房屋交易风险的频繁发生。

  轰动全国的“深圳中天”、“天津汇众”、“合肥桃园”等中介机构卷款潜逃案,涉案金额近5亿元,1500余户家庭蒙受经济损失。

  在沈阳市类似的小型案例也时有发生,因此建议百姓选择品牌中介。如果市民能通过沈阳市二手房交易资金免费监管平台来交易,更能确保二手房交易“钱证两清”。

  资金监管受理之后,买房人必须及时将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交易才能够顺利进行,新房证下来的同时,资金管理公司会立即通知银行把房款转入卖房人账户,做到“钱证两清”,整个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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