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近期,有房产企业或中介公司在一些楼盘销售广告或推介中使用“酒店式产权式公寓”、“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楼”和“不限购不限贷”等宣传用语误导部分消费者。昨天,市房管局、规土局对这些相关概念进行解读。按照两局的解读,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酒店式公寓”本质上仍是住宅,属于限购范围;公寓式酒店虽不属于住宅,但依相关规定不得分套销售。
记者昨天在某知名房地产网站上,输入“酒店式公寓、不限购”后,出现116条搜索结果。记者挑选了其中约15个房源打电话咨询,绝大多数中介业务员口中的“酒店式公寓”其实都是“公寓式酒店”,它们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50年。不过有一个青浦的“酒店式公寓”项目,业务员一方面声称土地使用年限和住宅一样,都是70年,另一方面却又号称“不限购”。
市房管局、市规土局提醒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屋时,应当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政府批准文件中所记载的规划性质、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房屋类型、房屋用途等要素来判断所购房屋的用途。
[概念解读]
酒店式公寓:属于居住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居住,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酒店式公寓本质上仍是住宅,属于限购范围。
公寓式酒店:属于旅馆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旅(宾)馆,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公寓式酒店的特殊性在于按照公寓式或者单元式房型进行设计建造,但其本质上仍是酒店,不属于住宅,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分套销售。实际营销时,“操作方有可能会以长期租赁合同形式代替产权证形式对项目进行销售,这对**者有一定的风险。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称。
公寓式办公楼:属于办公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用途按照商业用地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用途按综合用地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具体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其本质上仍是办公楼,不属于住宅,不属于限购范围。
(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