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郧县分站)讯 我县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血费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实现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血费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报销。旨在更好地服务广大无偿献血者,方便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报销血费,进一步激励更多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全面推动采供血事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湖北省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临床用血血费报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十堰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血费直接报销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指无偿献血者配偶、子女及夫妻双方父母)血费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工作,我县直报点设在县人民医院。即凡是在我县辖区内发生医疗用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均有权享受血费当地报销政策,具体报销政策范围:1、无偿献血600ml以下者,本人免费享有等量的医疗费用;2、无偿献血600ml(包括600ml)以上1000ml以下者,本人免费享有三倍量的医疗费用;3、无偿献血1000ml(1000ml)以上的,本人终身免费不限量的医疗用血;4、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可免费享用其等量的医疗用血。
据悉,县卫生局很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与县人民医院沟通协调,迅速确立了血费直报负责科室,分项公示了报销政策、报销流程及报销所需提交资料,为全县无偿献血者办理临床用血血费报销提供便利,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