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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媳妇要求房产过户 以腹中孩子向婆婆下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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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房网讯 29日,一对小夫妻在奉化法院上演了一部现实版的《离婚前规则》。面对丈夫的苦苦哀求,妻子提出了不离婚的三个条件:婆婆必须道歉,写保证书,还要房产过户。

女子姓黎,24岁,已有2个月身孕。半个月前,她哭哭啼啼向奉化法院提出离婚,理由是:老公婚前婚后两个样。

黎某边哭边说,结婚前,丈夫小林很体贴,事事顺着她,结婚后,他就像变了一个人,总是站在婆婆那边,欺负她。

“我想过二人世界,跟老公出去吃饭享受下小浪漫。婆婆却总是百般阻止……”

“婆婆还老在邻里面前说我的各种不是,偶尔让老公干个家务,她就心疼自己儿子,数落我不会做媳妇……”

昨天,法官安排调解,丈夫林某不同意离婚,一个劲儿地解释,态度诚恳。

法官觉得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也帮着林某劝黎某。

面对劝说,黎某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说不离婚也可以,但有几个条件必须满足。

“**,婆婆必须道歉,第二,当着法官的面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给媳妇脸色看,不随便说媳妇的不是。第三,公婆把我们的婚房过户到我们夫妻名下。”

想到黎某肚子里还未出世的孩子,公公婆婆*终让步,愿意道歉,写保证书,房产证加名。

但黎某仍不满意,执意要让公婆先把房产过户,否则她要去流产,后来在法官的劝说下,她才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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