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十堰晚报) 记者 荣奕 特约记者 周涛 报道: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禽类食品,不得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宰杀活禽,严禁加工病死禽类食品。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强餐饮环节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及防控H7N9禽流感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据了解,按照相关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防控H7N9禽流感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订了《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控突发事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遇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迅速处置,及时报告。
同时,他们对辖区内防控H7N9禽流感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保证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按照网格划片包干原则,组成13个检查组,对城区71家药械批发企业、4家三甲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防假劣药械流入市场。”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针对近期相关部门发布的预防H7N9禽流感中药材及药方,他们加强了辖区内相关中药材、中药饮片日常监管。对55家中药饮片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桑叶、金银花、半夏等常用中药饮片进行监督检查。对一家违法购进、使用假劣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另外,他们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餐饮单位禽(畜)类动物食材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制度,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禽类食品,不得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宰杀活禽,严禁加工病死禽类食品,切断不明禽类食品流向餐桌的渠道。“我们近期对建筑工地食堂、企业职工食堂、学校食堂也进行了专项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对8家无证职工食堂督促其立即停止经营并主动申请办证,对一家无证职工食堂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