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纪枫波 报道: 记者昨日从张湾区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张湾区每年将列支50万元,作为城市管理执法日常考核奖惩专项资金。
为全面巩固治违成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张湾区进一步健全了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了《张湾区2013年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张湾区城市管理考评标准,细化了张湾区“三违”治理考核细则。
该区将采取日巡查、周检查、月评比、季讲评、年总结的方式对涉及“三违”治理、公用设施与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周边治理、社会监督等17个城市管理项目进行考评。在月考评中,责任单位排名全区**名的奖励10000元,排名第二名的奖励5000元,排名倒数**的罚款3000元。综合全年排名情况,年底评选区级“城市管理*佳乡镇街道(开发区)”、“城市管理*佳村(社区)”、“城市管理先进工作者”等奖项,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