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7月30日,记者从县住建局获悉,《竹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于今年7月正式获十堰市人民政府批复。《总体规划》的批准,为我县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明确了我县的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对我县县域空间发展、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各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进行了科学安排,有利于我县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此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从2012年11月开始,委托十堰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在历时近两年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县通过专家评审会、部门征求意见、规划委员会审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县政府常务会审议、人大常委会审议、网上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对规划方案进行了多轮修改和不断完善。
《总体规划》确定我县城市性质为国际绿松石之都,湖北省绿色能源和生态产品生产基地,鄂西北生态旅游文化名城、水电城、竹房城镇带核心示范区。在城市规模分布上,南部以女娲天池风景区及西侧连绵山体为界,西部以潘口水电站及堵河为界,东至文峰乡乡界,北部以自然山体为界,规划区面积约99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2015年控制在10平方公里以内,2020年控制在10.8平方公里以内,2030年控制在14平方公里以内。在城市布局上,原则上沿堵河两侧向南拓展,先期形成“一核、两带、三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片区与组团之间由保留的自然山体和规划公园相互隔离。“一核”即依托老城区形成以政治、经济、文化等为中心的核心区域;“两带”即堵河滨水景观带、南部自然生态山体带;“三组团”即渔岭组团、上庸组团、霍河组团。
同时,批复要求我县以建设“十星高地•秦巴强县”为抓手,加大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建设国家生态示范城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努力把竹山建设成为生态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实验区、扶贫开发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