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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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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房网讯

各建设(开发)、规划、设计单位:

遵照国家住建部公告要求,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现通知各相关单位严格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标准进行规划建筑方案等图纸设计。2014年8月7日(发文之日)之后新受理的规划建筑方案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进行面积核算。

专此通知。

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十堰市规划局

                                   20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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