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党政‘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直接视为失职渎职,一律引咎辞职。”9月14日上午,在郧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上,该县县委书记胡玖明宣布了10条问责“铁律”,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为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该县县委研究出台了10条问责“铁律”,架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10条“高压线”,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高压线”不带电、流于形式。该县明确规定: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连续发生窝案、串案或者一年内查处2起违纪违规案件的;单位“三公”经费因监管不力导致超支且私设“小金库”的;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数字不准、底子不清、责任不明或一知半解、糊里糊涂的;隐瞒信访举报线索、压案不查的;单位风气不正、乌烟瘴气、信访举报不断或出现重复访、越级访、群体访的;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被实名信访举报的;说情干预纪委办案的;纪委明察暗访发现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的等10种情形,一律直接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
该县纪委还配套出台了问责追究办法,建立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等机制,对问责程序、责任划分、问责方式、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界定,确保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刚性落实。“让‘高压线’带‘电’,不仅是制度规矩,也是广大群众的期盼,只有人人敬畏、个个惧怕‘高压线’,谁也没有胆量去碰它,制度才不会是稻草人、纸老虎。”郧县县长孙道军如是说。据悉,目前该县纪委已对触犯“高压线”的3个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严格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