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与市环保局日前下发通知,公布2014年度首批市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名单,181个乡镇和村榜上有名,其中生态乡镇13个,生态村 168个。
据了解,去年湖北省提出创建“国家生态省”目标后,十堰在全省率先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市”目标。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十堰将创建25个生态乡镇、300个生态村列为2014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8月初,又将创建25个生态乡镇、300个生态村纳入“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战19项任务之一。通过大力创建,各县市区目前已有300多个乡镇及村具备市级生态乡镇及生态村验收条件。
通过前期检查验收,十堰日前公布首批13个生态乡镇、168个生态村。13个乡镇分别为张湾区花果街办,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武当路街办,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凉水河镇,郧县柳陂镇、茶店镇,郧西县土门镇,竹山县擂鼓镇,竹溪县龙坝镇、县河镇、水坪镇,房县红塔镇。168个生态村中,张湾区10个,茅箭区13个,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丹江口市25个,郧县20个,郧西16个,竹山8个,竹溪39个,房县33个,武当山特区3个。
为进一步彰显“以奖代补”政策效应,调动各地生态创建积极性,通知明确,各县市区要对生态乡镇、生态村给予一定奖励,奖励资金可从各地2014年度省级生态文明“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