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湖北十堰郧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创新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特别办理机制,切实提高逮捕案件质量和效果,侦查监督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
该院创新机制,切实贯彻讯问未成年人合适代理人到场聆讯制度。一方面建章立制,确保规范运行,该院就合适代理人参与讯问制度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确保该项工作规范化运作。另一方面多措并举,尽可能促成成年亲属到场聆讯。通过公安、村委会、监所检察干警等多种途径获取未成年涉案人员成年亲属信息,已获取的早通知、早预约,给予亲属充足的准备时间到场聆讯,对于成年亲属有条件到场但怠于到场的,承办人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努力劝告其到场。去年以来,该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全部由法定代理人到场聆讯。该院建立特邀代理人库,确保有邀必到,通过“关工委”推荐、公检法聘任特邀代理人的方式解决了因涉案未成年人亲属不能到场而使其合法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护的难题,共邀请“特邀代理人”参与讯问(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未成年证人、被害人13人次。
该院重视教育挽救,创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捕制度。制定《郧阳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捕工作规定》,结合具体案情为被害人与未成年嫌疑人家属搭建沟通桥梁,通过附条件不捕促成刑事和解。同时,在不捕时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督教育职责,并依托检察室落实案后跟踪帮教工作。通过以上工作既*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又有利于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该院共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5人,其中作出附条件不捕决定1人。
该院整合资源,强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帮教、预防一体化工作。整合内部、外部两个资源,探索办理未成年嫌疑人案件一体化工作机制。对内,该院整合侦监、公诉、预防、研究室、检察室等部门成立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中心,实现了在讯问询问未成年人、背景调查、跟踪帮教、警示教育宣讲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对外,该院联合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教育局联签有关未检工作的制度文件,形成违法犯罪情况通报、社区矫正以及回访帮教的长效机制,构建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的社会化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