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金融界专家认为,办法的推出丰富了居民**品种,大额存单产品是对现有存款的完美替代,意味着存款利率上限管制的取消行将渐行渐近。
大额存单无风险,受存款保险保障
《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允许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向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发行大额存单。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根据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至5年等9个品种。
据悉,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所谓的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额存单发行渠道与现有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的发售方式相同,在此基础上,还有第三方平台发行等。
银率网分析师解读称,存单的利率较高,且不受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并且在个人存单未到期期间,**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中进行交易,流动性要远优于传统的定期存款。而且个人存单是和普通个人存款一样几乎是没有风险的,受存款保险制度保障。
大额存单可以转让,具流动性优势
恒丰银行战略与创新部总经理娄丽丽表示,作为一种标准化的存款品种,大额存单可以转让和赎回,将有效提升存款的流动性。与此同时,大额存单作为银行主动进行负债管理的工具,其推出意味着银行存款自主定价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按照“先大额后小额”的原则,我国下一步将是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终实现利率市场化。
业内人士表示,大额存单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都属于银行的表内业务,其性质和存款并无太大差别。可以将大额存单理解为一种存款的替代品,而与普通存款不同的是,大额存单一方面可以转让,在流动性方面颇具优势,对于企业和个人**者来讲,都是一种新的选择,尤其是一般情况下,大额存单的利率将会高过普通定期存款。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办法的推出增加了金融市场的**工具,可以和票据、短期国债、金融债有一定相互替代的金融工具。“未来大额存款有两种渠道,一种是可以提前赎回,另外是即使不能赎回,但是也可以转让。大额存单管理办法的推出,更宏观来看,实际上是解除存款利率管制,应该推出的*后一个产品,标志着解除存款利率上限管制行将完成。”
央行相关负责人认为,大额存单的推出,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也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并积累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