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12月21日,湖北省纪委通报2014年度省本级干部经济责任问责追责情况,380人被问责追责。其中,涉及厅级干部35人,处级干部224人(含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21人。
2014年度,湖北共对襄阳、荆州两市,武汉市东西湖区等11个县(市、区),省国资委等10个省直部门,黄冈师范学院等7个企事业单位,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个市级政法机关,共32个地方和单位33名领导干部2011至2013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负有主管责任的荆州市原副市长马秋平等被问责;违规以征地拆迁等名义向民营企业出借大额资金,负有领导责任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原区长刘子清等被追责……被问责追责的380人中,包括厅级干部35人,处级干部224人(包括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21人。52人受到纪律处分,1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另有23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依据此次审计结果,湖北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五方面进行问责追责: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违规出借大额财政资金等);政府**项目管理不规范(未经公开招投标或虚假招投标发包工程项目等);国土、环保、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未经招拍挂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重大决策违规或不当(重大决策失误导致资源、资产、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等);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