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11月21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县长王丽媛主持召开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交接会议,就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和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交接会议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机构编制划转交接工作。
据悉,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省、市、县政府分级管理,县工商、质监部门作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总体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责任,理顺权责关系,完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水平。按照“人随单位走、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将县工商、质监部门及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所有人、财、物一次性移交给县政府。
王丽媛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负责统筹协调解决体制调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工商、质监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抽调得力干部,负责做好体制调整的各项工作。组织、编制、发改、监察、财政、人社、审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县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和省、市对口部门衔接,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交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体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经工作等方面的纪律,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禁在体制调整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调整干部、乱发钱物,切实做好人、财、物的登记造册和划转交接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凡干扰这次调整或违反规定的,严格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追究。三要确保队伍稳定。县工商、质监部门领导班子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政治、讲大局,全力配合支持体制调整;要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要重视关心和帮助解决基层干部的实际困难,确保体制调整期间队伍稳定、工作有序。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体制调整期间的各类信访问题,依据相关政策,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确保和谐稳定大局。四要加强市场监管。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县政府和县工商、质监部门要共同肩负起市场监管的责任,保证必要的执法力量在一线巡查监管,确保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不削弱,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同时,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要建立健全与食品安全等衔接的市场监管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制度措施,强化监管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