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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6年12月21日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2月21日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委委员30人,候补委员7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张维国同志作了讲话。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12月23日至27日在十堰召开。
全会认为,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是十堰在进入“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全面小康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确保市五次党代会成为一次民主、团结、务实、奋进的大会,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全会决定,市五次党代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一城两带”发展战略和“外修生态、内修人文”发展方略,加快构建“一核多支点”发展格局,大力建设“五个十堰”,力争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上走在全省前列,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向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讨论稿)》和《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将两个报告提请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