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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规批前公示(2017)第 010 号
广大市民:
依据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要求,现对 “《十堰市东风大道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概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东风大道西北侧,西与十堰市微波站相邻,东侧为住宅小区,南临东风大道,北临驰田公司厂区;现状用地为临时停车场。
经规划设计单位方案咨询论证和2015年5月6日市规委会第47次全体会议审议,我局拟将位于《十堰市东风大道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东风大道西北侧的162228.17平方米用地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拟调整控规用地性质及指标
调整理由
1、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56198.2平方米; 容积率≤1.6;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限高≤20米。
2、山体
用地面积:102722.3平方米。
3、二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498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限高≤24米。
4、道路用地面积:3308.63平方米。
1、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37997.23平方米; 容积率≤1.6;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限高≤20米。
2、防护绿地
用地面积:11602.94平方米;绿地率≥80%。
3、二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12628.0平方米(7%附属设施用地),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限高≤24米。
因该片区邻工业园区,根据片区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需求,须对原控规进行调整。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4、《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
5、 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6、 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四、公示地点
1、市规划局一楼“阳光规划公示栏”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规划局网站:http://www.syghj.gov.cn/
4、控规调整涉及地段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公示内容
区位图、现状图、原分图则、调整后分图则(详见规划地段现场张贴、市规划局网站或市规划局一楼“阳光规划公示栏”)
七、联系方式
传真:8662481电子邮箱:syghbz@163.com
地址:十堰市人民北路11号十堰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
邮编:
十堰市规划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