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房网讯
十规批示(2017)第号
广大市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航空路道路工程规划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概况
航空路起点为林荫大道与火箭路交叉口,终点接机场路东段,全长6.7公里,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50米(3.5米人行道+4.0米非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12米车行道+6米绿化带+12米车行道+2.5米绿化带+4.0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双向六车道。
二、规划依据
1、《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3、《十堰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2-2030年)》
4、《十堰东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
5、《十堰经济开发区龙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规划局办公楼规划公示栏(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规划局网站:http://www.syghj.gov.cn/
四、公示时限
1、《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662481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8652880
电子邮箱:1850974427@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人民北路11号十堰市规划局市政工程科
邮编:442000
附件:“道路总平面图”、“标准横断面图”
(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规划局
2017年6月6日